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434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13日 | 主题分类: | 高中教育 |
关键词: |
关于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各中小学,各街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教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在《关于加快推进嘉定区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嘉定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试行)>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的教育质量观,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落实“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理念,促进区域教育进一步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促进全体学生全面、主动、有个性的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品质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性原则。整体思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要素,构建“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品质指数”(质量监测核心指标),形成完整科学的监测工具及其实施方法,完善教育教学保障运行机制。关注所有学生,让所有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不同程度的个性化发展;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学业发展的同时,也关注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全程性原则。从教育输入、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三个阶段全视角评价教育动态的循环发展;把小学、初中和高中作为一个有机衔接的系统进行全程质量的监控、研究、管理和评价。
3.全员性原则。区域教育工作者、学校全体教师是教育质量评价的主体,全体参与到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各项工作。区教育局、教育学院和学校要充分应用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围绕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政策、管理、研究、师训、教学等改进活动。同时引导社区和家长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监督和反馈工作,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改进社会舆论的价值导向。
三、评价内容
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品质指数”由“品德发展指数、学业水平指数、身心健康指数、学习生活品质指数、成长增值指数”等五项指标组成,构成嘉定区中小学质量监测核心指标体系。
1.品德发展指数
品德发展指数主要考查学生品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含理想信念、公民素养、行为习惯、人格品质等。
理想信念主要测评学生的爱国情感、民族认同、社会责任、集体意识、人生理想;公民素养主要测评学生在珍爱生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乐于助人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行为习惯主要测评学生在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环境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人格品质主要测评学生在拥有关怀之心、公正之心,自尊自信、自律自强、尊重他人、乐观向上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等。
2.学业水平指数
学业水平指数主要考查学生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方面所达到的水平,以及时代发展所要求的中小学生必备的搜集处理信息、自主获取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交流与合作、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核心素养,包含学生学业成绩的标准达成度、学生高层次思维能力指数以及学生学业成绩均衡度。
学业成绩的标准达成度指的是学生在各学科学业成绩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人数比例;高层次思维能力主要包括知识迁移能力,预测、观察和解释能力,推理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思辨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等;学生学业成绩均衡度指的是学生学业成绩差异的大小。
3.身心健康指数
身心健康水平主要通过了解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两方面的情况来反映。
体质健康主要指学生身体形态与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的情况;心理素质主要包含生活方式、审美修养和心理健康等,生活方式主要测评学生对健康知识与技能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生活与卫生习惯、参加课外文娱体育活动等;审美修养主要测评学生在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心理健康指个体能够适应发展变化的环境,具有完善的个性特征,其认知、情绪、意志、行为处于积极状态,并能保持正常的调控能力。
4.学习生活品质指数
学习生活品质指数主要考查学生的“学习生活”品质,包含学习环境、学习基础素养、学习负担和特长爱好等方面。
学习环境主要测评学生的师生、同伴和亲子之间的人际关系,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和行为以及课堂效能的认同感,对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的归属感等。
学习基础素养主要测评学生在学习中所具有的学习品质与学习能力。学习品质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主动性与调控性的非认知特征,其内核是自我认知与自我调控。学习能力是在面对真实问题情境中的问题解决能力、思维方式以及思辨能力,指向提出问题、建立联系与个性化的表达。
学习负担主要测评学生的客观学习负担和主观学习感受,包括学习动力、学习兴趣、学习时间、睡眠时间、作业时间、课业难度、学习压力等。
特长爱好主要测评学生在文学、科学、体育、劳动、艺术等领域表现出的喜好、付出的努力和表现的结果。
5.成长增值指数
成长增值指数以尊重学校和学生间的差异为前提,主要考查学生在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品质等方面,通过接受一定阶段教育后,在各自起点或基础上进步、发展、成长的幅度,并依此对学校办学效能进行价值判断。成长增值指数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品德发展的增值。主要评价学生在理想信念、公民素养、行为习惯、人格品质的发展状况,旨在引导学生拥有更稳定的良好的道德品质特征。
二是学业水平的增值。主要评价学生根据课程标准在各学科领域的学习进步情况,旨在引导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更好地发展。
三是身心健康的增值。主要评价学生在身体素质、心理品质、审美情趣和健康生活方面的成长状况,旨在引导学生拥有更健全的身体与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生活方式。
四是学习生活品质的增值。主要评价学生在学习环境、学习基础素养、学习负担和特长爱好方面的发展状况,旨在引导学生更愿意学、更加会学和学得更有意义。
四、评价方法
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立足本区实际,按照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同时考虑学生起点水平、学习背景、学校特征等因素,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开展。
品德发展指数评价以问卷调查、集中访谈、资料查阅、现场观察等方法采集学生数据(初中、高中结合市教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相关数据),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得到相对结果。(评价牵头部门:教育局德育科,配合部门:教育学院德研室)
学业水平指数评价以国家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主要采用纸笔测试的形式采集学生数据,同时结合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上海市(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高考等权威评价所产生的数据,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得到相对结果。(评价牵头部门: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配合部门:教育学院教研室)
身心健康指数评价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库采集学生问卷数据、市教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相关数据和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调查,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得到相对结果。(评价牵头部门:教育局体卫科艺科,配合部门:教育学院体卫艺项目组)
学习生活品质指数评价以采集学生问卷调查,集中访谈,教师日常课堂行为记录等形式,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得到相对结果。(评价牵头部门:教育局德育科、基础教育科,配合部门:教育学院德研室、教研室)
成长增值指数评价以学生各学段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品质测评数据为对比,通过增值评价分析模型来描述和呈现相关区域、学校基于测评起点的教育质量增值。(评价牵头部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合部门:教育学院科研室)
在教育质量五维评价基础上,课程与教学实施情况和教师发展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有机组成部分,也纳入到整体评价中。
五、评价结果与运用
1.结果呈现。在评价结果呈现中,各项评价指标不合成,以分项指标的形式客观呈现,形成综合性评价报告,对区域、学校教育质量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不做简单的等级评价与排名认定。
2.结果应用。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结果由教育督导室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相关部门参考评价结果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同时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对五维评价指标和谐发展的学校予以表彰,对有问题的学校进行督查并要求限期改正。
六、保障措施
1.成立教育质量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姚伟
副组长:许敏杰 朱芳 祝郁 李娟
2.成立区域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小组
组 长:祝郁 李娟
成 员:徐秋娟 王冰清 高校亚 徐永光 樊钏 罗松 花洁 须立新 颜晓莉 倪晓辉 吴东伟 杨永卫 陆春荀 沈国全 储春红 周雅芳 杨文斌 汤杰 蒯义峰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嘉定区教育学院。
3.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由教育质量保障领导小组牵头,各部门协调开展。教育学院总体负责组织项目组研发本区的评价模型;区教育局德育科和教育学院德研室负责品德发展指数评价分析模型的研发、测评、综合评价;区教育局体卫科艺科和教育学院体卫艺项目组负责体质健康指数评价分析模型的研发、测评、综合评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学院教研室负责学业水平指数、学习生活品质指数评价分析模型的研发、测评、综合评价;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学院科研室负责成长增值指数评价分析模型的研发、测评、综合评价;招办提供上海市(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高考数据;教育学院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评价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支持。
4.构建增值评价数据追踪系统
以嘉定区中小学教育质量五维评价相关监测为基础,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上海市(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高考等数据进行链接、匹配和整合,形成持续性的数据链条,跟踪记录学生在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品质等方面的成长过程。设立统一监测制度,由教育学院教育质量数据监测和研究中心采用追踪测验的研究范式,用统一的标尺衡量反映本区各学校不同学段和年级段的各类数据,不断完善学校成长增值指数评价分析模型,构建增值评价数据追踪系统。
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嘉定品质教育发展、有嘉定特色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具体实施将视测评工具的开发情况逐步推广完善。
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