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44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18日 主题分类: 学前教育(含托育)
关键词:

嘉定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发布时间:2020-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深化嘉定区学前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本区学前教育健康、科学发展,推进嘉定品质教育发展走向深入,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沪教委托幼[2019]10号)工作要求,结合嘉定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况

自上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嘉定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区域特色不断彰显。在区教育综合改革大背景下,践行“砺新计划”,顶层设计先行,重点实施推进学前教育“四大项目”(区域品牌课程项目、雁群发展项目、优质园建设项目、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项目),持续扩增学前教育资源,整体发展情况优质均衡,入园供需矛盾有所缓解;逐年增加保障经费投入,园所发展态势良好;优化园所布局,教育公平发展有实效;创新引优用才机制,落实人才强教;不断提升软硬件水平,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初具形态;推进教育质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未来3年,嘉定仍将面临幼儿入园高峰的压力。坚持公益普惠方向,促进公、民办幼儿园质量协同发展,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托幼一体化进程,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仍将是嘉定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嘉定区教育大会相关部署,围绕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着力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嘉定学前教育,培养“健康、真实、自信、开阔、智慧、创新、具有优良个性及未来视野”的幼儿。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园舍资源规划和建设,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常住人口中的适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建设一支师德为先、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力胜任的幼儿园保教队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前教育工作效能与质量;坚持区域协同,形成嘉定、昆山、太仓、温州学前教育创新协同发展机制,搭建学前教育资源、课程教学成果共享交流平台;加强多元互通的科学育儿的指导与宣传,营造科学育儿的社会氛围;建立过程性质量监测体系,形成多元监督,整体提升嘉定区学前教育质量,为嘉定人民提供公平、科学、优质、多元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发展指标

1.科学性规划并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园舍资源,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做好提前预判,实现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建1所15班公建配套幼儿园。2020-2022年内,考虑区域人口导入情况和幼儿园片区分布,增加投入使用幼儿园14所。按照上海市幼儿园装备要求、上海市幼儿园专用活动室建设要求,提高幼儿园装备配置水平,合理布局空间和设施,创设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符合其身心特点、契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和彰显时代特色的专用活动室、教玩具和图书资源。

2.高水平构建并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妥善应对入园高峰,确保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实际办园点数占比)达到68%,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增加,接受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的幼儿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

3.持续性增加优质园所数量并扩大优质规模。依托嘉定区“优质园建设项目”、“民办园规范建设项目”,提升嘉定区幼儿园办园质量。各园所根据《上海市托幼园所办学等级标准(试行)》(沪教委基[2003]62号)制定创建优质园计划书,公办市示范性幼儿园数量增加2所,公办市一级幼儿园比例达到50%。促进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和指导民办幼儿园参加全市优质民办园创建工作。对标《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对民办三级幼儿园办园质量进行综合考评,鼓励有条件的民办三级幼儿园申办民办二级幼儿园。在分等定级和优质园创建中,基于教师流动规定,鼓励幼儿园在评级升等中培育本园教师队伍,提升区域学前教育质量。

4.层级化培养和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能力。提升本区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聚焦教师内涵发展。公办及民办二级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提升至90%;每10所幼儿园中争取创建1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园。搭建平台、创设机会,鼓励和帮助教师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定,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每所公办幼儿园力争有1名高级教师,全区学前教育教师中、高级比例达30%;完善保教人员层级培养制度,培养具有前瞻性研究与实践能力的名师和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思想的名园长,鼓励申报市特级教师、特级园长。

5.体系化推进和拓展学前教育科学育儿工作。重视托幼一体化工作,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开展各类科学育儿专题活动,普及科学育儿常识,每年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至少7次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逐步满足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区域政府职能,发展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协同配合。健全区教育局、各相关委办局和街镇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阶段推进会、总结会等,明确街镇和12个相关委办局职责,强化街镇与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建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的整体合力。

2.完善托育体系,拓展服务形式。建全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管理机制,构建区、镇、园三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以市、区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区域主题活动、各街镇科学育儿指导站活动、各幼儿园科学育儿指导点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全区适龄幼儿常住人口家庭提供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学前教育普惠公益供给

1.加强学前教育园舍规划建设。落实规划、建设部门及属地街镇责任,优先、充足保证学前教育基本建设用地规模,尽快完成土地征收、划拨等工作,确保规划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按期启动、如期完成,与新开发住宅项目及本地区入园需求相匹配。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以不低于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等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并根据学校安全规范等要求调整相应建设标准,由区发改委在立项审批时予以明确。根据《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DB31/329.6-2019)等规定开展学前教育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融入幼儿园建设设计方案,由公安嘉定分局对设计方案(包括土建、装修、安防设计等)加强指导与审核。区教育局加强代建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动态跟踪、快速反馈,确保建设项目合规、优质、高效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应及时登记划归区教育局。

2.优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合理制定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大财政投入。科学排摸区域人口出生率,预判适龄入园幼儿数量峰谷,明确预算项目。在入园幼儿数量增长的前提下,确保学前教育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园幼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贯彻落实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精神,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抑制过高收费。通过综合奖补、购买服务、减免租金、队伍建设等措施提升全区幼儿园办园水平,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提高学前教育学额普惠程度。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性质应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区教育资源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完成公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租用给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使用情况的街镇,督促整改。在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相对较大的街镇,通过购买学位等方式,确保适龄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

4.提升学前教育人力资源配比。重视学前教育师资培育。贯彻落实《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教委人[2018]60号),与区内相关高等院校合作,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数,培养幼儿园卫生保健专业人才。对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动态调整的统一管理。在保证师资质量的基础上,增加教师数量。初步建立卫生保健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职务)评定机制;推进实施“保育管理提升项目”,建立完善“两团一组”机制(保健导师团、后勤导师团、保育管理组),为保健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保障。发挥“雁群发展项目”培育机制优势,促进区域学前教育人才专业发展。针对性扶持有潜力的园长、教师申报市特级园长、特级教师,打造区域学前带头人。培养一批享有较高声誉的学前教育教科研专家、名园长、名教师、新手园长、新手业务副园长、青年骨干及潜力教师。

(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前教育品质内涵发展

1.聚焦善育经验理念,明确发展定位。紧扣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围绕“文化铸魂、科技提升”主线,聚焦科学育人和质量内涵发展,构建“幼有善育”体系;立足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提升区域学前教育课程与教学质量;打造优秀学前教育保教师资队伍;推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领域的融合发展;优化学前教育治理机制;实施并推进学前教育品牌项目,打造高品质的嘉定学前教育。

2.彰显区域课程特色,提升课程品质。依托“主题学习”“灵动游戏”“创想艺术”“健康运动”“慧雅阅读”“STEM+科创”六大研究共同体,深化“区域品牌课程项目”(“大视野”课程)的研究与实施。保障区域内幼儿园共同性课程的实施,对幼儿园共同性课程组织实施的共性问题和弱势进行研究优化;对于优势,深入推进,力求突破,形成经验辐射,促成区域内幼儿园共同性课程质量的整体提升,编制并形成区域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包。鼓励幼儿园结合地域文化和发展底蕴形成园所特色,突出幼儿主体地位,重视幼儿主动学习经验的获得,挖掘利用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并实践具有园所特点的园本课程。建立幼儿园课程随机调研、考核机制,将幼儿园课程与教学质量调研评价与考核相结合。落实结对研究、共同提高的合作发展机制,实现不同片区幼儿园课程质量的共同提升。创新教研员预约式指导机制,体现课程指导的个性化定制。结合上海市课程与教学调研(学前教育)反馈,实现课程形式和内涵的统一。落实“一园一表”式幼儿园课程质量区域管理评价机制,明确问题和方向,制定解决方案,验证发展成效。  

3.紧抓教育科研关键,补齐发展短板。聚焦教育核心问题,支持与鼓励教科研人员开展对6岁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课程品质提升,学前教师师资培养,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等重点内容的相关研究。针对教育教学实践所存问题,鼓励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化教育思想理念,消除职业倦怠,实现教育科学研究经验推广。对全区教科研项目进行重构,创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动研训教一体模式。依托专题展示平台,总结和展示教育科研成果,形成辐射经验。

4.满足多元教育需求,夯实保教基础。开展以医学、体育、文化等多领域结合的实践探索。做好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在幼儿园评估指标中明确儿保相关考核指标。完善社区医生对幼儿园的巡访机制,实施科学的保育工作。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府办发[2018]6号)要求,在每个街镇选取1所公办幼儿园设置1个特殊教育点,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服务,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发展问题的专业特教指导,早期介入康复训练,为学龄前有特殊需求的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设更多机会。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努力实现每个街镇至少设立1所普惠性托育点的目标。

5.创新教育评估体系,完善质量监测。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体系,对照《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基于政策视角、儿童视角、问题视角和发展视角等建立科学的质量观。开展区幼儿园园本教研质量调研、课程方案分析等,建立幼儿园自评、区级他评等教学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激发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展内驱力。实现办园水平督导全覆盖,通过开展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园”遴选评审、分等定级指导与评估、综合督导、专项检查、年度绩效评估等工作,对区内各幼儿园的办园水平进行评估,促进其办园水平的提升。

6.探索幼小学段合作,深化双向衔接。尊重学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严格杜绝“小学化”倾向,注重对学前幼儿进行入小学准备教育,增强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与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内容的衔接性、活动形式的过渡性。基于幼儿入学需求,建立并开展幼儿园与小学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和双向交流机制,共同促进幼儿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健康发展,关注幼儿学习品质的培养。

7.拓展交流互通渠道,推动家园共育。增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的家园互动观念,建立健全家庭教育的指导机制,挖掘家庭教育的优质资源和社区资源。重视家园联动活动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了解和认同幼儿园教育理念与活动内容,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保教结合的特点。深入了解家长的育儿需求,宣传并推广家庭教育理念与内容,加强家园一致性教育。

(四)注重人才梯队培养,助推学前教育保教队伍成长

1.培植优良师德师风厚实根基。深入领会和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精神,践行嘉定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提升行动”要求,聚焦嘉定“培元、赋能、弘远、守正”的师德师风建设坐标,开展先进评选、宣传优秀事迹,提高全区幼儿教师师德素养,强化职业荣誉感,实现个人职业发展追求与全区幼儿教师发展愿景的有机统一,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2.提升不同层级教师业务素养。以嘉定区学前“雁群发展项目”为引领,以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主线,采用梯队式、个性化培养方式提升学前教师师资队伍质量。发挥教研员专业辐射作用,带动幼儿园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研员自身专业发展。通过举办园长论坛、园长高级研修班,利用市级专家专业指导,为幼儿园园长发展提供个性化指导,着力培养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名园长;对各园所业务副园长(负责人)进行针对性指导,在组团教育资源共享中激发专业优势;开展后勤副园长(负责人)、保健教师专题培训和划片带教,完善幼儿园优质发展保障体系。对于非专业、新手学前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侧重在职前培训和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加强职业道德、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研训。聚焦新入职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汇编成册,完成经验梳理,加速经验引领。为男幼师群体提供专业学习、研讨和交流的区级教研平台,促进男幼师专业成长。

3.提高后勤保障队伍专业能力。结合日常工作,提供标准化执业参考和职业发展指导,加强保育员、营养员、安保人员的培养、培训和指导,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4.建立科学育儿管理指导队伍。加强托幼一体化推进力度,建立科学育儿管理长效机制。通过与成人学校合作,落实育婴师培养计划。通过市、区联动,教科研同步等方式,加强托幼一体化管理、指导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专题研究,提高科学育儿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指导服务水平。

(五)强化信息实践应用,提升学前教育服务管理效能

1.构建学前教育信息化平台优化管理效率。提升幼儿园信息化软、硬件水平,保障和跟进信息化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足额配备幼儿园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学龄前儿童的多样文化需求。优化“嘉定区幼儿园招生信息管理和报名系统”,对接市级登记平台,实现家长网上登记、信息汇总入库、智能筛选分配、实时查询等功能。借助信息化平台加强幼儿信息管理,强化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证分析、整体设计,健全招生工作管理机制,实现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序精准。推进“学前教育精细化管理平台”的构建和研究,建立管理监测平台,开展基于大数据支持下的托幼工作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和保教质量监测评价。实现全区园所管理、幼儿信息管理、社会公示等共享功能。

2.应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学前教育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学前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开展基于智能环境下的幼儿发展与教师专业成长等相关研究,结合区信息化标杆培育校项目,助推学前教育质量发展。开展信息化素养提升专项培训,推动幼儿园教职工从技术应用向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拓展。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章立制,有效发挥协同机制管理效能

深化联席会议机制,以政策制度形式明确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镇在园舍建设、资金投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聘任和待遇等各方面的工作职责。

1.委、办、局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拟订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委编办:负责根据本市编制配备相关规定标准合理配备公办园事业编制;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配合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监督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公安嘉定分局:负责维护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指导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所需资金和各类专项经费下拨,落实国务院、上海市各项支持政策,加大对园所生均经费的支持力度,实施民办园所补贴政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新学前教育引才机制,完善薪酬等配套标准,支持区教育局建立幼儿园教师与其他学段教师绩效工资动态平衡机制;

区规划资源局:负责做好学前教育设施的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工作,统筹安排和划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推进项目落地;

区建设管理委:负责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工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挖掘农村资源,支持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和实践活动;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卫生指导培训和分级分层管理指导,探索医教结合模式,研究6岁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指导做好幼儿在园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提高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营利性幼儿园的分类登记管理和收费监督,实行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专业设备的监督管理;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幼儿园,保证园舍面积达标,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2.街镇职责

各街镇立足实际情况,做好信息摸底、互通、反馈,托幼机构监管等工作,建立与完善托幼管理网络,发挥强监管促发展的政府职能,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完善学前教育治理机制,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各幼儿园优化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快街镇规划内教育地块的拆迁腾地,提前统筹地块周边相关道路建设计划,区教育局结合街镇需求和周边住宅建设交付情况,将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建设计划,实现住宅与配套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目标。

(二)综合奖补,切实提升学前教育扶持力度

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收入等合法权益。探索学前教育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现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在综合奖补额度中设立专项奖励,对办出相关特色、或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公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对流动至北部地区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适当绩效和评优政策倾斜。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完善教师年金制度。

(三)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幼儿成长良好环境

多渠道、多视角、多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家门口的好幼儿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营造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和家庭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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