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0353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6年10月26日 | 主题分类: | 评优表彰 |
关键词: |
关于评选嘉定区教育系统第九届学科带头人、第六届骨干教师、第二届学科新星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根据《嘉定区2015-2020年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嘉教人(2014)17号)和《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意见》(嘉教人〔2012〕24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本区教师的培养力度,达成“教师人才梯队和专业能力建设实效明显”的工作目标,造就师德优秀、理念先进、专业厚实、创新能力强的优秀教师队伍,推动嘉定教育快速发展,现就评选嘉定区教育系统第九届学科带头人、第六届骨干教师、第二届学科新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包括民办学校)的专职任课教师;区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党政领导(正职除外)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总量的20%。三年内退休的教师(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评审学科类别与人数
(一)学科类别: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政治、历史、地理;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小学综合;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前教育;班主任、少先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及其他。
(二)评审人数:
1.学科带头人:40人左右;
2.骨干教师:300人左右(含区教师进修学院50名);
3.学科新星:50人左右。
三、申报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依法执教,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奉献精神,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或有较大发展潜力,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近3年来,其研究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3.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小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科素养,较为全面地了解与本学科相关知识及其发展动态,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论分析、解决本学科中的实际问题和疑难问题。
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能充分体现引领、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本学科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水平有较大影响。
(二)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务。
3.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课程建设和实施中能发挥引领作用。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近3年来,其研究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三)学科新星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3-6年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区级及以上进行过教学、教科研活动展示,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奖项。
上一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连续三年考核一等奖的教师可免评。
四、申报形式
(一)学校推荐
学校要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按本校专任教师7%比例推荐,张榜公布推荐名单(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学科新星申报表》和《嘉定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申报表》,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二)个人直荐
评选范围内的对象可直接向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自荐(个人自荐必须愿意进行系统内流动),个人填写自荐申报表,申报表和材料直接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三)破格申报
愿意流动到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学科高地建设学校的教师可以破格申报(不占学校推荐名额),须提供近3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奖项。
五、申报材料
1.《嘉定区教育系统学科新星申报表》或《嘉定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个人申报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主要反映教师个人教育教学和科研实绩。
3.学校推荐材料一份(500字左右),主要反映教师综合素质。
4.个人论文、论著和反映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可交复印件,要与申报表中内容一一对应)。
5.申报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需提供课堂教学内容(完整录像课一节,刻光盘),并附该录像课的教材、教学设计。
6.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在材料袋正面写清学校名称、申报学科、姓名,并于11月11日前送至嘉定区教师进修学院B207室徐斌老师处(电话:39902110),过期不候。
六、评选程序
1.由区评选工作组组织成立各学科评选小组,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学科新星、骨干教师人选,报区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网上公示。
2.在骨干教师人选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学科带头人参评人选,报区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网上公示,组织复评。复评以专家观看录像课、答辩、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
3.评选工作组根据复评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学科带头人正式候选人,报区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网上公示。
七、职责与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职责
1.必须承担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工作,组建工作室团队,领衔一项研究项目,履行工作室主持人职责。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调研报告,并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三年内形成工作室研究成果,成果应具有推广与应用价值,具有一定影响力。
2.必须承担培养、辅导学科教师成长的职责,要主动参加区级层面组织安排的各类支教、讲学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年至少作一次较高质量的区级学科专题讲座,任期内必须培养青年教师三人以上,明确培养目标和任务,并具有成效。
3.必须积极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实践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取得出色的教育教学效果。
(二)骨干教师职责
1.必须参加区级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工作,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较高水平专业论文,并获区级层面奖项或在区级刊物上发表。
2.必须承担区级层面组织的学科培训工作,每年在片级或区级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学科讲座或公开课。任期内必须带教青年教师一人以上。
3.必须在教育教学中起到示范作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三)学科新星职责
必须参加区级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工作,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并在校级以上范围内交流或发表。教育教学实践出成效,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内上一次公开课。
(四)待遇
区教育局授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荣誉称号,获颁荣誉证书。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意见》(嘉教人〔2012〕24号)文件给予相应津贴奖;在任期内优先享有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在各类评选活动中可优先推荐;组织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进行教育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八、组织领导
(一)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
主任:王晓燕、姚 伟
成员:俞勇彪、朱 芳、赵国兴、祝 郁、常晓燕、赵丽鸾、路光远、唐 燕、凤光宇
(二)评选工作组
组长:唐 燕
成员:李 娟、刘 军、许丽华、花 洁
九、时间安排
10月26日-11月11日 宣传、发动、上报材料;
11月12日-11月25日 初选,确定区学科新星名单、区骨干教师名单、区学科带头人参评名单,网上公示;
11月26日-12月2日 区学科带头人评选;
12月3日-12月16日 区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区学科带头人名单;
12月17日-12月30日 网上公示、颁证。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