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104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主题分类: 评优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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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 第五届“十佳”校园长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优秀校园长和“十佳”青年校园长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区教育发展的实际,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树立一批先进基层领导班子和优秀校长的典型,激励广大校园长守正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脱颖而出,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教育的新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第五届“十佳”校园长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含民办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在职校园长(曾获得“十佳”校园长荣誉的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1.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评选名额为10个。

2.第五届“十佳”校园长、“十佳”校园长提名奖评选名额各为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领导班子评选条件

1.团结进取。加强学习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强;领导干部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团结合作、紧密配合,在应对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开拓创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学校发展规划有前瞻性;领导干部有开拓创新精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民主决策。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良好的民主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推进集体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4.成绩突出。学校办学质量持续提升,得到社会、家长、学生及教育部门的认可,集体曾获区级以上荣誉。领导干部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能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5.廉洁勤政。学校在党务、校务等方面公开透明,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干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处事公正公平,在党员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

(二)“十佳”校园长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师德高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服务国家、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勤勉敬业,公正廉洁,关爱学生,堪当教师的表率。

2.有扎实的学识素养,专业水平高。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熟悉学校管理的相关知识与法律,善于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实践和发展进行系统的思考和研究。近 3 年来曾在市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研究成果曾获得市区级以上荣誉,工作经验和成绩曾在市区级以上会议交流推广。

3.有鲜明的治校理念,是师生的领路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以学生为本、管理以教师为本的理念,健全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有民主、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教工、学生、家长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能引领学校制定并实施长远发展规划,凝聚师生共同愿景,学校校风校貌、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4.有精湛的管理艺术,办学有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担任正职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学校办学有特色,或学校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办学成效明显。担任正职期间,学校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情况。

凡作为市优秀校园长候选人,必须模范履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担任正职校园长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其中 45 岁及以下的青年校园长,担任正职校园长工作满 3 年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5月10日—5月25日)。区教育局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公开推荐,凡符合条件的集体、个人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全面反映集体、个人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发展创新等方面的实绩。

2.材料报送。申报的集体和个人于5月25日前将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申报表、嘉定区第五届“十佳”校园长申报表(附件1、2)报送到局党群工作科,电子稿以单位或姓名命名,通过FTP上传至“党群工作科”/“上传区”/“十佳评选”文件夹。

3.审核推荐(5月25日—6月上旬)。局评审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局评审组根据初审结果,结合近年来学校考核、办学目标达成度、民主测评、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拟定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第五届“十佳”校园长名单。在历届本区“十佳”校园长中,按照推荐标准和条件的要求,以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市优秀校园长候选人和市“十佳”青年校园长候选人。

4.公示表彰(6月上旬)。拟表彰名单在嘉定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对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第五届“十佳”校园长给予表彰。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第五届“十佳”校园长评审组

组 长:王晓燕  祝  郁

组 员:许敏杰  朱 芳 王巍清 赵丽鸾 张杨辉 李 娟 唐 燕 陆伟良

2.设立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第五届“十佳”校园长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党群工作科。

办公室主任:唐 燕

办公室成员:刘广广 谢 伟


附件:1.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领导班子申报表.docx

     2.嘉定区第五届“十佳”校园长申报表.docx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