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0251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6年04月30日 | 主题分类: | 督政 |
关键词: |
2016年嘉定区街镇教育工作考核指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5分)
1.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工作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3分)
2.落实《嘉定区各街镇履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职责的意见》,做到有目标、有要求、有检查、有成效。(2分)
二、履行法定职责(55分)
1.按照区域人口变化规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入学(园)峰谷状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扎实推进本街镇公建配套及补建项目建设,满足入学(园)需求,推动区域内教育均衡优质发展。(15分)
2.落实人才强教政策,注重镇级优秀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弘扬先进,营造氛围。配合做好区域内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工作。不随意借用学校教职工。(10分)
3.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严把招生入学关,有举措、有突破、有特色,确保区域内招生工作规范、平稳。加强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管理。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无违规收费、违规招生、违规扩班等现象,有一项扣1分。(10分)
4.加强区域内学前教育管理,参照义务教育招生条件,按照本区义务教育招生要求,做好幼儿园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加大对辖区内民办三级园和看护点的规范管理力度,无不良社会影响,无新增非法办学点。新增非法办学点有一个扣5分。(10分)
5.落实校园安全措施,扎实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升学校周边区域公众安全满意度。积极稳妥做好信访处置工作。(5分)
6.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爱心暑托班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好区域内语言文字工作。(5分)
三、确保经费投入和规范使用(20分)
1.街镇承担部分的教育经费财政拨款高于街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通过计提科教兴镇基金虚列教育经费财政拨款扣2分)(4分)
2.按规定完成本街镇新增教育资源及维修类项目建设。(有重大违规使用教育经费扣2分)(8分)
3.按规定落实并下拨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民办三级幼儿园及看护点教育经费,0-3岁早教指导经费,经费配套到位、使用到位、监管到位。(资金结余大于相关项目经费总量的50%以上扣2分)。(5分)
4.按规定落实社区教育经费、老年教育经费、业余教育经费,经费配套到位、使用到位、监管到位。(3分)
四、加强成人和社区教育(20分)
1、做好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镇、示范街镇创建的规划和实施工作。(3分)
2、开展学习型组织(社区、企业、家庭、团队)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居委老年人学习点标准化建设的指导。(5分)
3、加强成人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办学能力建设,促进各类教育培训在原有基础上有突破、有提高。(4分)
4、加强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指导,形成工作机制;提高市民网上学习注册率、点击率和学时数。
(3分)
5、定期召开街镇层面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工作会议,整合社会各类文化教育资源,举办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季。(3分)
6、规范教育培训秩序,协助做好辖区内非法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2分)
五、特色工作奖
在街镇体制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履行教育职责、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形成成效显著、有创新意义、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每项加1分。
嘉定区教育局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