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502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21日 | 主题分类: | 依法治校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加强章程建设,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的重要性
章程是学校的治校总纲,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在办学治校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着力点,作为凝聚集体智慧、凝结教职工感情、凝集发展愿景、凝练办学精神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并依据章程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并完善学校管理架构与管理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指引学校向着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轨道不断前行。
二、进一步加强章程及系列制度建设
我区在2015年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2018年积极开展了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校的创建,不少学校以章程为基础,推进依法治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区将进一步推进章程及系列制度建设,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1.加强章程建设
已建章程的学校,要做好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章程的宣传、解读,推进章程的有效执行;2015—2018学年新建学校,要做好章程的编制工作,规范章程建设的程序和内容。督导室在总结区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学校章程参考文本(见附件),供新建学校参考。
各学校按要求完善或制定章程,新建学校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章程送审稿交区教育督导室(A305室),其他学校于6月30日前将章程修订稿交区教育督导室备案,电子稿通过FTP发送到督导室专用——学校章程建设专用文件夹。
2.完善制度体系
各学校要围绕章程建设,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与章程配套的系列制度建设,在学校特色发展、文化建设、评价机制等方面加强研究,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类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要用学校发文的形式,建设具有学校办学特色的制度体系。
3.开展项目实验
区教育局将开展“全面依法治教实践区创建--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监督、评价体系”项目研究,通过此项目的实施,逐步完善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项目研究将选择试点学校,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研究与实践。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工作
2019年,公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民办二级幼儿园必须创建依法治校标准校,做到全覆盖。3月底前,全面启动“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申报工作,并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11月底前,完成本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创建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后的学校名单报送市教委;2019年12月底前,市教委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检查评估与认定。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工作的专项督查
各学校要把制订和实施学校章程,完善系列规章制度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顶层设计、凝炼学校办学理念、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过程,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研论证、审议修改工作,确保学校章程和系列制度的有效实施,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区教育督导室将组织责任督学,对学校章程建设、配套的系列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重点了解程序的规范性、内容的合法性、执行的有效性,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