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31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主题分类: | 教育改革发展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学哉嘉定”数字课堂是嘉定社区(老年)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市教委《关于推进本市老年教育数字化发展的意见》、区学促办《关于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夯实本区“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建设基础,以智慧数字化转型为引擎,融合智慧学习场景,逐步实现终身教育资源精准供给,创造包容、普惠、友好的数字生活新图景,全面提升数字素养和数字化学习能力,现就进一步深化“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原则
1.共商共建共享。坚持需求导向,以“我嘉·邻里中心”为载体,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年)教育深入社区;以“学哉嘉定”数字课堂为平台,进一步实现终身教育资源全域全员覆盖,不断满足百姓学习需求。
2.坚持优质优选。坚持质量导向,聚焦社会科学、文化素养、艺术修养、实用技能、健康教育等紧密贴合百姓学习需求的优质精品终身教育课程资源,体现原创性、科学性、系列性及可推广性。
3.线上线下融合。坚持创新导向,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融合建设各类数字化生活模拟的老年教育智慧学习场景,线上突出人性化,线下突出体验感,相互融合,互为补充,不断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硬件网络保障。根据《关于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建设指导标准》,各街镇切实保障专(兼)用教室、直录播设备和通道等设施设备,加强“学哉嘉定”品牌LOGO、学习资源、招生政策、学习型社会建设成果展示等环境布置,同时优化网络能级,确保直播信号流畅。
(二)整合区域优质资源。区学促办统筹成员单位,区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统筹协调街镇成人学校等单位,梳理课程资源清单,特别是全国、市、区品牌项目优质课程资源,实现定期供给。强化多元协同,充分挖掘区域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的教育内涵,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学习点、体验基地等提供各类社会优质资源。打造阶梯式课程,满足各类市民学习需求。
(三)优化师资队伍培育。坚持内培外引,开展专兼职教师直播设备操作、视频拍摄、后期剪辑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聚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新模式,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充分挖掘引入名家大师、业内大咖、退休教师等充实进兼职教师队伍,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四)推动教学研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学主责主业意识,提升教师参与课堂教学积极性。组织备课磨课等教研活动,优化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形式,提高课堂实效。开展学员特别是老年学员学习方式探究,提升参与数字化学习热情,形成主动融入数字时代理念。
(五)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强数据集合,探索推进上线随申办(嘉定旗舰店)。加强街镇成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注重资源推荐、信息发布等,吸引更多群体关注,提高终身教育知晓度和覆盖面。融合老年智慧学习场景建设,为老年群体提供情景化、沉浸式的学习体验,进一步凸显“学哉嘉定”数字课堂教室数字化特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区学促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学哉嘉定”数字课堂的规划制定、统筹决策、指导督查,纳入各街镇和成人学校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区社区学院加强课程指导和师资培训,各街镇成校积极配合。
2.深化机制保障。推进学习资源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果共享的建设机制。定期开展学习需求调研和动态分析。各街镇加大对“学哉嘉定”数字课堂的投入力度,落实配套建设经费,在绩效评价等方面予以制度保障。探索建设课程开发、师资培育社会支持体系。畅通“学哉嘉定”数字课堂专职教师发展通道,纳入业务进修、职称评聘机制。健全“学哉嘉定”数字课堂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等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指导和培训。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升网络防骗意识。
3.完善审查备案。完成兼职教师资格审查,确保兼职教师在上海市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开展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区社区学院联同各街镇成人学校围绕政治性、科学性、规范性做好对课程资源的审查与备案,确保内容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正确,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客观事实,内容符合语言、文字、符号、格式、知识产权、广告、隐私等规范性要求。
4.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学哉嘉定”数字课堂的宣传,挖掘工作新突破、新成效,梳理先进典型、经验和事迹,打造区域学习品牌,调动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嘉定区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