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504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12日 | 主题分类: | 教育收费 |
关键词: |
关于核定和调整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定和调整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嘉发改价〔2019〕3号),现将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二、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三、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500元,高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6000元;小学、初中国际教学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
四、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五、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32000元,试行二年;初中阶段学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36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9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请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