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1309000-2026-07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文 号: 嘉教办〔2026〕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米南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主管部门、校长、办学内容、办学地址的批复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米南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上海米南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主管部门、校长、办学内容、办学地址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嘉定教育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嘉教评(2025)第167号)、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关于上海米南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经研究,同意变更主管部门、校长、办学内容、办学地址。

变更后的主管部门: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变更后的校长:陈晶晶。

变更后的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中小学生:素描、软笔书法、硬笔书法、漫画、儿童画、水粉画)。

变更后的办学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0号14幢301-02、301-03室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办学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2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米南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主管部门、校长、办学内容、办学地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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