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C1309000-2025-92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文 号: | 嘉教办〔2025〕121号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民办学校信息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峰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周峰、吴伢: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峰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嘉定教育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嘉教评(2025)第128号)、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关于上海峰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经研究,同意你们举办上海峰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中小学生:中国画、素描、水粉画、陶艺、油画、速写;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儿童画)。
办学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阜康西路36号-2。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办学许可证申领和法人注册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5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峰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