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86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2月02日 | 主题分类: | 党政综合 |
关键词: |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区教育局机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和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教育学院各部门:
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2020年2月3日起,局机关正常上班。为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区教育局机关(含区教育学院)安全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出车辆和人员管理
2月3日至疫情结束,局机关、区教育学院大院(以下简称“局机关”)出入口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1.教育系统内部人员车辆或单位公务车辆,需将前期下发的“通行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显著位置,凭证进入局机关。外系统车辆或无通行证车辆,可凭工作通知或电话联系办理业务部门人员并经确认后予以通行。
2.进入局机关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保安工作,每次进入局机关都要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不高于37.3℃)后方可进入。
3.体温检测结果不正常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局机关。如确需进入局机关的,由所在单位(或被访单位)向局办公室出具书面告知单并附医疗机构诊断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并由所在单位(或被访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疫情防控期间,快递、外卖人员不允许进入局机关,由订购者自行收取,或委托保安代收。
5.在局机关A楼和B楼内,各准备一间隔离观察室,按照规定配备物资,如局机关或教育学院工作人员有发热或疑似症状,第一时间转移至观察室待确诊。
6.对不配合体温检测等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通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每日消毒和通风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办公区域内要日常加强清洁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剂及浓度、相关注意事项参考《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文件要求)。
1.室内空气。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持续开机消毒。
2.空调等通风设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多滤网和过滤器每2周清洗消毒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月清洗消毒。
3.相关物体表面。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使用消毒湿巾或抹布进行擦拭消毒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三、严格会议和办公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区相关要求,原则上停止一切大型会
议和人群集聚活动,局机关内中大型会议室原则上不再使用,如确有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批。
2.参加会议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要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需用消毒柜或开水消毒。
3.加强智慧办公应用,提倡不开会、少开会、开视频会,减少线下办公内容,对能通过钉钉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完成的,一律不要求当面办理或上交纸质材料。
4.2月3日至14日(暂定),局党政班子领导和处级领导、机关科室长、负责人需按时到岗,其它非疫情防控重点科室、部门的工作人员,可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酌情采用分散办公、线上办公等多种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教育系统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5.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做好局机关公共区域和办公室内的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使用后的口罩、酒精棉等物品,需准确分类定点投放于医废垃圾桶内,避免二次污染。
四、严格食堂、物业等外聘服务管理
1.严格执行食堂和物业相关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健康证、上岗证)上岗,加强每日体温测量,发现疑点及时上报。
2.严格落实员工上岗洗手消毒,洗手消毒符合规定要求。严格食堂场所的通风和消毒工作,建议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三次对后厨、备餐间、就餐区域(含餐桌椅)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3.食堂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食堂服务窗口人员全部佩戴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进入备餐间必须二次更衣,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一餐一换;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严格各类食品的进货渠道管理,严格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确保来源正规,检验检疫票证齐全。各类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售卖生食凉菜和改刀菜等。
五、其它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局办公室加强对局机关内行政事务的统筹协调,重点做好公共区域内消毒液、防疫物资采购和储备,对会议做好统筹和管理。
2.局体卫科艺科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准确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与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中心等部门的信息沟通。
3.局机关各科室加强工作沟通,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及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上报各类信息数据。
4.区教育学院教育技术部加强对网络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加大智慧办公载体开发和使用力度,确保视频会议、智慧办公等办公形式高效畅通。
5.教育系统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相应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