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176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主题分类: 党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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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嘉定区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嘉定区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2020年嘉定区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王晓燕

1.对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姚 伟

协助教育工作党委书记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督导,注重督导结果的反馈运用,规范依法办学行为。(督导室牵头)

许敏杰

协助教育工作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党群工作科牵头)

2.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群工作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巡检工作,监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党群工作科牵头,计财科参与)

4.加强对基层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党群工作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5.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核实和移交工作。(党群工作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6.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办案和追责问责。(党群工作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7.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群工作科牵头)

8.加强学生评优评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德育科牵头)

朱 芳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体卫科艺科牵头)

2.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的监督检查。(体卫科艺科牵头)

3.强化学校食堂安全的监管。(体卫科艺科牵头,安全管理中心参与)

赵国兴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基础教育科牵头,招办、体卫科艺科、督导室参与)

2.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班管理。(成职教科牵头)

3.坚持和完善信访接待等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加强网上信访(投诉)和12345的调查回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

4.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中心牵头,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参与)

5.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经费的监督检查。(计财科牵头,基础教育科参与)

祝 郁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基础教育科牵头,招办、体卫科艺科、督导室参与)

2.加强对教学配套材料的征订、采购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基础教育科牵头,计财科、督导室参与)

3.加强信息化项目的监督检查。(教育学院牵头)

4.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经费的监督检查。(计财科牵头,基础教育科参与)

赵丽鸾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加强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学前教育科牵头,督导室参与)

2.加强对教师招聘、流动及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人事科牵头,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参与)

3.推进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人事科牵头)

4.严格外事工作纪律,加强合作交流管理。(党群工作科牵头,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参与)

张杨辉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

2.加强对教育系统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教育资产管理中心牵头,计财科参与)

3.加强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计财科牵头,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参与)

4.加强对公务用车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资产管理中心牵头)

5.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计财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6.完善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督导室牵头, 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成职教科、德育科、党群工作科参与)

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实例问题反馈和测评结果运用机制。(督导室牵头,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成职教科、德育科、党群工作科参与)

李 娟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形成中心组定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法规的制度安排。(党群工作科牵头)

2.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大教育系统勤廉兼优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党群工作科牵头)

3.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学校廉洁文化内涵,建立健全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党群工作科牵头)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党群工作科牵头,人事科参与)

5.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经费的监督检查。(计财科牵头,基础教育科参与)

唐 燕

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党群工作科牵头,计财科参与)

2.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校(园)长聘任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党群工作科牵头,人事科参与)

3.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群工作科牵头)

4.加强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的落实。(党群工作科牵头)

5.积极发挥各界人士的力量,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起好参谋作用。(党群工作科牵头)

6.组织对新提任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党群工作科牵头)

7.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党群工作科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