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58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主题分类: 党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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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网评员队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中国好网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传播先进文化、唱响网上主旋律、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 把网评员队伍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

第二章 队伍组成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网评员由市核心网评员、市二级网评员、区核心网评员组成,是指由各单位报送,经区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门登记备案,由区教育新闻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市、区两级尤其是教育系统舆情监测与处理、新闻信息沟通等的兼职工作人员。

第五条 按上级要求,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广泛吸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熟悉了解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及其传播特点和规律,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的教职工组建成立网评员队伍。

第六条 网评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变动,因工作分配、调动等原因造成的人员变动、调整,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区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门登记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网评员通过网络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特别是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正面评论。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正面宣传。通过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如微信、微博、短视频以及各种新媒体公众号,主动介入交互式栏目,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极健康、主流导向的转发或评论,积极宣传市、区两级尤其是教育发展重大举措、突出成绩。

(二)加强舆论引导。就网络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参与评论,积极帮助网民把握事实真相,对不了解情况的网民及时宣传教育,对模糊的思想认识及时廓清,对错误看法及时引导纠正。

(三)严守保密纪律。网评员发布的评论文章需报送区教育新闻中心审核把关备案。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舆情引导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擅自在网上发布或回复不实信息。

第四章 工作保障

第八条 加强时间保障。网评员一般利用业余时间上网浏览和评论。如遇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需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其时间有保证、精力能到位。

第九条 加强培训提升。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网评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基本操作等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的实操能力。

第十条 加强经费保障。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网评员日常培训、考核奖励等经费开支。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网评员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区教育新闻中心负责网络评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市核心、市二级网评员要求百分百完成任务,区核心网评员要求完成90%以上任务,对完成度和合格率排名前20%的优秀网评员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将网评员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问责机制。对在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