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0073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5年04月13日 | 主题分类: | 高中阶段考试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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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科技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5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科技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有关文件和《嘉定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嘉教【2013】20号)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5】21号),现制定2015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科技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招生范围
初中阶段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业成绩优良,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良好培养潜质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与人数
嘉定二中(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 5名以内;
安亭高级中学: 5名以内;
中光高级中学: 5名以内。
(三)报名条件
符合当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且八年级、九年级阶段在下列市级科技活动中获奖的初中毕业学生有资格报名。
1)获得“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或“上海市明日科技希望之星”称号;
2)获得“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个人项目市级奖项;
3)八年级、九年级阶段在下列市级科技特色项目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项:
◆上海市中学生数学知识应用竞赛
◆上海市“上师杯”青少年物理实验竞赛
◆上海市青少年“白猫杯” 应用化学与技能竞赛
◆上海市青少年金钥匙科技活动
◆上海市“西部集团杯”青少年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
◆上海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上海市青少年机器人知识与实践比赛
◆上海市未来工程师大赛
◆上海市青少年创造发明设计和创新能力展示活动
◆上海市DI青少年创新思维竞赛
◆上海市头脑奥林匹克创新大赛
◆上海市“赛复创智杯”青少年科技创意设计大赛等。
4)在市、区级中学生科学课程竞赛中(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获得一、二、三等奖。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上述科技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嘉定区高中学校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2)学校将报名考生的《2015年嘉定区高中学校科技特长生申报表》及获奖证明复印件送交区招办。
(五)招生录取办法
1)嘉定区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收科技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校科技特长生招生方案和学校拟招收特长生名单。被推荐的科技特长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项测试。
2)根据本市中招文件规定,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凡被招生学校确定为科技特长生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在《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报考志愿表》上填报相应的特长生志愿, 否则视为放弃特长生资格。
3)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学校按照科技特长生招生方案自行确定。
(六)工作步骤
1)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并根据各校科技创新教育需要,将招生方案报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2)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区、校的招生录取办法确定拟招收的科技特长生,并在学生就读学校和“嘉定招考信息”网站上对本区拟招收的科技特长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被各招生学校确定拟招收的科技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达到招生学校要求且不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区招办在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予以投档、录取。考生一旦被特长生志愿录取,则不再进行1至15志愿的投档。
附件: 《2015年嘉定区高中学校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嘉定区高中学校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毕业学校: 中考报名号: 报考学校: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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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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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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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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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荣誉和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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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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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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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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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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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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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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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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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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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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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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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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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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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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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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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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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申请表中所填报的资料均属正确及完备,亦同意在需要时提供有关正本;本人明白所填报资料会在资格审查和录取过程中作参考之用,若填报资料失实,本人的申请和录取资格将会被取消。
2.本人知晓嘉定区科技特长生选拔程序及相关政策。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家长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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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一式三份,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和区招办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