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5-00085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4月17日 主题分类: 高中阶段考试招生
关键词:

2015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区奥运后备人才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明确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形成有序运行和有效监督机制,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5]21号)的通知》,现制定2015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1、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试办二线运动队的学校。
2、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3、经嘉定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区级体育特色项目学校。
二、招生项目和人数(见附件1)
三、招生范围
(一)试办二线运动队学校(嘉定一中),在招收本区体育特长生基础上,也可在全市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体育特长生4名,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额度,还可根据《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规定的额度在全国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非本市户籍体育特长生。
(二)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嘉定二中)在招收本区体育特长生基础上,也可在全市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体育特长生2名,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额度。
(三)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上外嘉定实验高中、安亭高级中学、封浜高级中学)和区级体育特色学校(中光高级中学、大众工业学校)招收工作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可按本校运动队年度招收额度在全区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体育特长生。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在校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2)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获得由区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前2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特殊体育后备人才。
五、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上述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2)和《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表》(附件3)。
(二)学校统一将报名考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表》及获奖证明复印件送交区招办。
六、招生录取办法
(一)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成立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并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严格按照素质测试、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统一公开选拔。
1、测试项目:运动员必须参加专项和素质测试,专项测试的内容为学生获申报体育特长生资格的项目为准,素质测试内容包括:a、100米、b、立定跳远、c、铅球后抛(男5公斤、女4公斤)。
2、测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周六),下午1:00
3、测试地点:嘉定一中(嘉行公路701号)
4、工作步骤:
(1)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并根据各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区中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体育特长生考评小组对参加以专项为主的综合素质统一测试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其成绩及发展前途确定相应档次,作为招生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依据。
(3)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市、区以及本校的招生录取办法确定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拟招收的特长生名单需在学生就读学校和“嘉定招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特长生名单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上报区和市招生部门备案。
(二)根据本市中招文件规定,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被各招生学校确定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根据本人意愿,在《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报考志愿表》上填报相应的体育特长生志愿, 否则视为放弃特长生资格。考生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录取总分达到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70%的学生(不含“零志愿”招生),由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布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决定是否录取。
(三)招生学校应依据经备案认可设置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
(四)对个别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而中考录取总分达不到规定的考生,由招生学校上报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审核认定并报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录取。
(五)招收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教育局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调整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外区县或非沪籍学生,自行解决就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