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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主题分类: 教育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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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0-18岁)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以儿童友好引领教育风尚,让儿童成长得更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实现学校教育的政策制度、空间建设、服务体系和成长环境对儿童更加友好。遵循儿童成长发展规律,提高儿童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让儿童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儿童优先。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学校政策制定、空间环境建设、教学设施配置、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方式优化,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儿童优先行动,营造儿童友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强化资源统筹。围绕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统筹优化设施功能布局,挖掘存量潜力,引导学校空间适儿化建设,拓展高品质学习空间和活动空间建设。深化资源融合,促进各类设施综合高效利用,探索利用社会和社区优质资源丰富教育教学活动。

3.鼓励创新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改革创新,结合校情实际,挖掘特色资源、出台创新举措,打造儿童友好服务品牌项目,推进重点功能区域和示范空间适度超前建设。

4.促进多元参与。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一盘棋”的理念,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发挥家校社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区域内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的合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区建设不少于10所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具体建设指标见附表,指标体系分值达90分以上为儿童友好学校),兼顾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不同学段学校。在试点校建设的基础上,分年度分批次加大建设力度,到2028年,全区60%以上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区90%以上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区完成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任务,儿童友好理念在学校中深入人心,形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学校品牌,创设儿童友好学校嘉定样本、嘉定路径。

二、建设任务

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范围包括本区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一)政策制度友好

1.加强儿童优先发展规划引领。学校应将“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儿童参与、儿童视角”理念贯穿于校园的管理、教育教学和建设之中,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制度等要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的教育价值取向。

2.强化儿童相关法治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等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联动区政法、司法、公安、综治、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强化儿童法治保障。

3.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学校、城市社会生活,畅通儿童参与渠道,倾听儿童及监护人的声音。充分依托学校团、队、学生会等组织,丰富儿童建言渠道,拓展儿童代表群体的覆盖面,构建完善儿童建言引导、征集、反馈、宣传为一体的参与机制。

(二)空间建设友好

1.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新建学校建设进程。参照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幼儿园、中小学项目装修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基础上,持续优化儿童友好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优化区域教育整体资源配置。在新建学校概念方案设计过程中,充分体现儿童友好建设元素,学校开办后符合儿童友好的理念。确保新建幼儿园的室外游戏场地生均占地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均满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新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用房面积、运动场馆面积、多媒体教室配置、专用教室配置等均满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要求。新建普通高中建设满足本市相关建设标准要求。

2.持续推进存量学校适儿化改造。持续推进存量学校硬件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提升基本办学条件,推动校园空间适儿化建设。提升网络能级,各学段教师办公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实现网络全覆盖。强化儿童活动场所环境安全防护,按计划进行学校活动场地、专用教室、电力、无障碍环境、厕所独立蹲位和高低洗手台等适儿化改造。根据本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要求,优化区域教育设施设备资源配置,持续推进学校课桌椅、多媒体、教室空调、灯光照明改造等设备添置和更新工作,落实通风、降噪等管理要求。

(三)服务体系友好

1.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及办学质量评价指标要求,注重学段衔接教育,高质量实施教育“双减”“双新”,聚焦育人视角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丰富教育数字化应用场景。保障基础教育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加强儿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儿童体质、心理、卫生健康的发展、预防、评估、干预机制。儿童作息时间管理制度合理,加强儿童作业、户外活动、睡眠、膳食等管理。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对体质有特殊需求的儿童能给予及时帮助,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关注儿童身心健康,探索建设“嘉定区学生关心关爱平台”,科学开展学生心理问题动态监测,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持续开展“点亮心灯”心育品牌活动,有效营造心理健康教育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优化家庭科学育儿指导。

3.丰富儿童学习活动体验。推进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重点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适合儿童参与体验的校外实践基地和研学路线。深耕“幸福劳动嘉”劳动教育品牌,打造“劳动教育嘉年华”“农民丰收节”等系列活动,丰富区内劳动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课程。因校制宜开展多样化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提升儿童全素养。充分挖掘资源,开展适宜的校外实践活动。践行儿童发展优先理念,推进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研究,确保儿童在幼儿园有丰富多彩的成长体验。

(四)成长环境友好

1.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继续深入落实全员导师制工作,丰富导师对学生发展指导方式,持续打造“嘉师有约”区域家庭教育品牌,建成一支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规范区、校家长学校建设,建成区域家庭教育智慧平台,试点“智慧家长数字画像”和“成长家长学分银行”项目,形成课程菜单和课程资源库,推动区域家庭教育品质发展。强化社会协同发展,畅通与社区、公安、医疗等部门沟通机制,获得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打造安全文明校园环境。持续开展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月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力度,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岗位职责明晰,责任链条清晰。加强和完善本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扎实推动青少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夯实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基础,确保安防力量配备到位,完善物防技防设施配置。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风险防控、隐患排除及事故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优化数字教育环境,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与管理。

3.加强特殊儿童的关爱。为特殊群体子女提供公平优质教育,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等困境儿童资助保障,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开展学习、行为、成长困难儿童的帮扶,确保有学习能力的特殊儿童接受适宜融合的教育。发挥入学鉴定委员会作用,在进行精准评估的基础上,优先采取融合教育方式保障特殊儿童就近入学。对于离特殊学校路途较远的学生,采用安排校车、开设特教班等措施保障学生入学,后期还将充分考虑学生人数及特点按年龄段合理分设低、中、高段特教班。完善送教上门评估制度,严控送教上门学生数,做到应融尽融。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制定本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整体方案,明确建设时间和进度要求,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落实建设任务。

(二)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区财政局支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经费投入,结合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方案,足额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宣传引导

嘉定区教育局将以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拓展宣传渠道,传播儿童友好理念,提高师生家长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学校的良好氛围。


附件:1.嘉定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幼儿园).docx

          2.嘉定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义务教育学校).docx

          3.嘉定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普通高中).docx

          4.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中职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