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142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4月08日 | 主题分类: | 年度计划总结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现将《2020年嘉定区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推进落实,进一步做好2020年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
附件:
2020年嘉定区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嘉定区学校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嘉定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创新机制、联防联控”为工作思路,以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智能化安全管理和网格化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一、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推进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1.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学校、学区(集团)、教育局三级安全工作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各校要校本化制定学校安全岗位职责,分层签订体现岗位特点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全员安全职责了然于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编织立体化的校园安全防护网 。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以《上海市安全防范管理手册》使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形成本区《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防范和处置预案》参考性文本汇编。
3.健全三级监管网络。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健全校园安全风险三级监管网络,形成常态化的“检查→反馈→整改→追责的“闭环管理”运行机制。根据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学校安全中心建设的通知》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中心建设,明确学校安全中心的自我监管职能,落实每日巡查、每月排查和学期督查制度,切实做到每月至少1次将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实时录入“上海市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立学区化、集团化安全监管网络,每季度开展一次学区或集团安全隐患互评互查。充分发挥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职能,通过专项督查、联合抽查、第三方监管机构评估的方式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专业指导,提高专业性和有效性。
4.强化考核追责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落实签约承诺、年度报告、年度考核、事故上报、情况通报、失职追责、约谈警示、一票否决等工作制度。
二、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
5.落实疫情防控保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教委、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在校园出入口须配备热像式筛检仪,引导学生错峰入学,安排学生有序完成体温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以班级为单位来配备额温枪 。“临时隔离室”位置应临近校门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室内应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屏等。学校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6.严格门卫人防措施。根据《嘉定区校园门卫安保管理工作细则》,健全校园门卫制度,严格落实人员配备“一门五保安”、日常巡查“一门两保安”、上放学叠加“一门四保安”制度。保安执勤做到执行制度要严格、查验工作要细致、处理问题要灵活、应急能力要提高、执勤接待要文明等“五要”操守,严守疫情和校园安全防控第一关。
7.完善校园技防设施。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DB31/T 329.6—2019)要求,做好部分学校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安防系统改建,配合完成试点学校校园智能安防建设,做好全区相关调研,努力确保全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到标准。各校要做好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保工作,确保“雪亮工程”正常运行,确保“学校门口、食堂、体育活动场所”三个重点区域监控视频与市、区各级各类安防监控平台的复接和正常运行。
8.加强校园物防管理。对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保质保量配齐门卫执勤、防护、抓捕等器械,在校内规定部位安装好防护栏、防盗门、照明和消防设施等,在校外公路沿线设置提示牌、减速带、限速标识、防冲撞栏、斑马线等交通标识和设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消防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学校要落实消防监控系统的24小时监管;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管理,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测、隐患排查和更新维修等工作;监督第三方维保单位认真履职,确保消防设备有效运行。
9.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好食堂ABC规范化管理,确保“明厨亮灶”设备正常运行和有效公示,做好“阳光午餐管理平台”的溯源工作,坚持学校领导“陪餐制”,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饮用水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师生餐饮安全。
10.保障学校用车安全。所有校车使用单位必须签订《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严格校车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嘉定区学生集体活动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活动用车及驾驶员年度审核和许可证制度,落实租赁用车签约和“一事一备案”制度,落实学生集体活动用车现场核查制度。学校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11.维护设施设备安全。规范学校体育场馆等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电力燃气设施、压力容器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测、隐患排查和更新维修等工作,确保校园所有建筑、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安全。督促校园基建工程监理单位加强对基建施工过程中安全与质量的管理,监督第三方维保单位认真履职,确保电力燃气、特种设备有效运行。
12.落实物品安全管理。按照《嘉定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校服管理服务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采购前准备、采购信息备案、校方二次送检、检结果公示及采购信息按月收集等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采购信息备案、校服样品送检、市场监督部门抽检等工作。学校师生使用的其他用品采购也要严把安全关口,拒绝“三无”产品进入校园。加强对校园危险化学药品日常管理,实行专人专管负责制,严格落实采购、存放、保管、使用、销毁备案登记制度,实行危化品保管“双人双锁”制度,严禁将危化品保管室兼作它用。禁止校园内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
13.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校要有效做好防汛防台、防高温、防寒潮的安全警示和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工作。要结合单位实际,以重大疫情、自然灾害、暴力入侵、重大伤亡、食物中毒等为假设条件,按照《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认真修订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并在公安、消防、防震减灾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师生进行实战背景下的综合性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4.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每月进行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每季度对单位安保人员、教职员工进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法制教育、应急防范和处置等教育培训。运用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加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食品卫生、网络、禁止黄赌毒、防火、防溺水事故、防电、防震、防踩踏、应对灾害天气等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家长完成安全教育平台的学习任务,保障中学(含一贯制学校)学生作业完成率90%以上,小学、幼儿园95%以上。继续建好和用好“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充分发挥其功能,开发与使用好相关课程;在本校师生接受安全教育体验的同时,主动向周边学校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的最佳效益。
三、创新机制、联防联控,优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15.凝聚家长社区合力。学校要成立家长社区平安志愿者队伍,加强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段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定期进行校园安全巡查,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监督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有条件的学校要落实家长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协助教师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要强化家庭监管责任,学校、家长及时互通学生安全行为及身心健康状况,凝聚家长社区合力,提升学校“护校安园”工作力度。
16.凸显综合治理功能。不断完善本区校园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会同消防部门、电力公司、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做好消防、用电、食品等专项隐患排查;积极会同公安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防,完善公安民警联系学校制度,加大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学校做好上下学时段门卫守护巡查工作;积极会同交通委、公安交警支队加强校车监管,落实集体活动用车的备案审核与现场督查,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积极会同公安局、司法局完善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和校园安全事故纠纷调处,及时化解各类校园矛盾;积极会同区城管执法局、文旅局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培训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整治力度,禁止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取缔校园周边乱设摊,商店跨门经营、分发小广告等情况,依法拆除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整治学校校园周边环境,凸显综合治理功能。
附表:
2020年嘉定区学校安全主要工作安排
月份 | 工作安排 |
1 | ●中小学开展学期安全教育“最后一课”活动 ●寒假期间应急值守及防冻防寒潮工作 ●校车许可办理,校车线路调整及标牌更换 |
2-3
| ●春节寒假期间应急值守及防冻防寒潮工作 ●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嘉定区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交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网上安全教育 ●完成技防运维、消防设施、集体活动用车等情况调研 ●开展校园风险自评,整改报告上传教育安全管理中心 ●落实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建设工作 |
4 | ●2020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完成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准备工作 ●教育系统各单位五一节前学校安全工作综合自查 ●部分中小学接受市教委的校园安全风险勘查评估和疫情防控工作抽查 |
5 | ●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大检查 ●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安全培训菜单式服务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各类检查和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信息反馈 |
6 | ●防汛防台自查、督查 ●食品、消防飞行检查 ●安全培训菜单式服务 ●学期安全教育“最后一课”活动,做好防“雷击、台风、交通、溺水”等教育工作 ●反馈各类检查信息 |
7、8 | ●2019年暑假和防汛防台工作 ●教育系统保安员培训及装备配置统计工作 ●安全培训菜单式服务 ●暑期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 ●与公安局开展学校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校车许可办理,校车线路调整及标牌更换 ●校服安全管理 |
9 | ●新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 ●和区市监局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用车安全专项检查 ●安全培训菜单式服务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国庆期间校园应急值守 ●校园风险自评,整改报告交教育安全管理中心 |
10 | ●安全培训菜单式服务 ●学校餐饮、消防维保、安保及校园周边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 ●食品安全检查 |
11 | ●“11.9”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及消防专项检查 ●用车安全管理工作检查 ●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安全培训菜单式服务 ●反馈各类检查信息 |
12 | ●2020年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交教育安全管理中心 ●冬季防火、防冻、雨雪、防滑安全工作 ●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数据汇总和年终绩效评估 ●反馈各类检查信息 |
注:将根据上级及相关部门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作出补充和调整,具体以每月工作提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