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446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09日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关键词: |
嘉定区教育局内设机构(2020年11月)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主要职责,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研究室)
职责:综合协调机关的党政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接待、公文收发、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访、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和其它机关内部事务工作;对全区教育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教育局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工作;对教育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分析研究,总结提炼新典型、新经验;搜集各种教育信息,为领导提供重要参阅资料;负责人大代表书面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科
职责:制定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调人事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的招录、调配、考核、奖惩、培训、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改革工作、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配合、协调做好校长职级评审、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的工作。
(三)计财科(审计室)
职责:制定教育事业费年度预算;监督学校的各项资金管理及执行;协调和指导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制定校舍修建和设备配置规划;负责教育系统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等工作;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内审工作;协调和指导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开展政府采购管理;指导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学校帮困助学工作;开展教育工会经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职责: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特殊教育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分类指导、总结经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负责落实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指导中小学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征订;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学区划分;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教育、随迁子女教育等管理与指导;做好教育教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和师生出国境交流工作。
(五)学前教育科(托幼工作科)
职责:研究制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基层进行教育改革;抓好幼托一体化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协助抓好教师和保教人员的在职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承担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审批、年检等工作;开展随迁子女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组织保教人员专业培训;参与街镇对非法办学点的联合执法取缔工作;加强幼儿园招生入园管理与指导工作。
(六)成职教科
职责:研究制订全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岗位培训和终身教育,抓好学历教育、成人基础教育和社区教育;负责协调经科教各方力量,积极实施“燎原计划”;研究制定全区经营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德育科
职责: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的落实;开展德育条线个人和集体的评优工作;负责学生行为规范、心理健康等教育;组织学生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统筹协调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负责学校系统共青团工作。
(八)体卫科艺科
职责: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科技、艺术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民防教育、学生军训等工作;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督导室
职责: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对本区有关行政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领导、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实施督导;依据分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教学质量实施督导;对本区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督学进修,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党群工作科
职责:负责局党委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公文;负责本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内基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做好宣传、统战、工青妇、关心下一代、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