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1301000-2019-118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6月20日 | 文 号: | 嘉教〔2019〕12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嘉教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嘉教〔2019〕120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上海蓓姿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仇易因、上海蓓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蓓姿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按照《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嘉定教育评估事务所评估(嘉教评〔2019〕第169号),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蓓姿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办学层次:中等及中等以下。
办学类型:非学历。
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办学内容:艺术类。
办学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4442号、4444号1-2层、4446号1-2层、4448号、民悦街11弄81、83、85、87号。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