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1309000-2021-035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28日 | 文 号: | 嘉教办〔2021〕3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嘉教办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嘉教办〔2021〕35号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124号提案的答复
钱卫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教育管理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全民免费义务教育从九年制延长至十二年制”的建议
现行的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15年4月24日第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按照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国家相关部门也会按照实际制订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实际上,现在的公办高中、公办中职校的收费,已基本接近于免费,但尚未达到免试入学的程度。
二、关于“义务教育教纲以内知识不允许有偿补课,教师授课内容按教纲要求实施,授课录像实时上传进行监管和考评”的建议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根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大力倡导各校积极研究《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努力建立绿色学业质量评价保障体系,以学区和集团为载体、以新优质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各学科教师的“绿色质量观”。
关于所有课程利用监控和网络系统全程录像实时上传至区级教委供监管和考评的建议,目前达不到全覆盖。但是,区教育督导室将“学校教师课程领导力”列入学校年终考核指标,区级家委会组织所有家长对学校工作进行测评。此外,嘉定教育频道开通监督投诉栏目,方便家长及时反映教师存在的教育教学等问题。
三、关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持证经营,其培训内容范围和深度备案监管”的建议。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方能开展培训。区教育局严格落实“一意见一办法”等工作要求,强化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过程管理。对经许可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备案审查、随机抽查、年度检查、部门联查等方式加强管理,通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平台重点对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为便于监管部门和学员家长实时了解机构培训情况,已有部分培训机构安装教室监控装置,将培训动态向监管部门和学员家长主动公开,但对于机构培训内容实时上传至区级监管部门备案还有待探索。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教材、师资等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