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1309000-2021-050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28日 | 文 号: | 嘉教办〔2021〕5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嘉教办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嘉教办〔2021〕50号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139号提案的答复
沈蓉、龚伟利、贾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未成年人监护人亲职教育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公安嘉定分局、区民政局、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你们所言,家庭是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应该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通过多方协作,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您关于推进我区未成年人监护人亲职教育工作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启发。
一、关于“联合多部门共同会签《亲职教育工作细则》”的建议
目前,嘉定区已初步形成了协作配合的亲职教育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妇联、区民政局、区社建办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亲职教育工作的合作协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关爱工作的合作协议》《关于推进特殊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暨亲职教育项目的合作协议》等多份协议,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建立亲职教育工作的日常联络、定期沟通、及时总结的协作机制。同时,区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妇联通过协调会、现场走访等形式,建立了亲职教育线索发现、移送机制。
二、关于“组建亲职教育专业队伍”的建议
目前,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妇联指定专门部门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分别由区教育局德育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区妇联家儿权益科具体负责。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目标,对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提升亲子沟通能力、破解家庭教育难题等予以教育和引导。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的,区检察院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教育和惩戒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严加管教、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等。
下阶段,将致力于组建专业队伍。一方面对于需要借助专业力量开展的亲职教育,检察机关将通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转介至相关专业社会组织予以落实;也将借助社会力量,与妇联、团区委、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与相关社会团体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亲职教育个案辅导及团体活动。另一方面,组建一支以未检检察官、社工、教师为主的专业团队,并邀请专业人士授课,提高团队专业水准。
三、关于“定期开展亲职讲堂”的建议
2020年4月,区教育局协同相关委办局联合推出“亲职讲堂”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直播课,聚焦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尤其是性安全)、校园安全、家庭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四大领域,从打击犯罪、安全防护、亲职教育、综合救助、公益诉讼等多个角度,发挥多方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截至目前,共推出10期“亲职讲堂”网络直播课,邀请了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检察官、知名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共同聚焦家庭教育难点,深度挖掘家庭教育话题,覆盖中小学生及家长10万人次。今年,将进一步加强“亲职讲堂”网络直播课的开展,全年拟安排30期直播课程,其中关键德育教育节点一次一期,寒暑假每周一期。引导家长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升亲子沟通技巧。
四、关于“加强配合协作、确保信息互通”的建议
2020年,区民政局与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关爱工作的合作协议》,围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建立监护问题干预机制”“加强特殊未成年人救助关爱工作”“建立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支持体系”五项内容加强合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监护问题干预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今年,区民政局开展“为300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实事项目,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儿童提供家庭监护支持服务,以社工个案干预方式切实为儿童家庭监护提供支持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各部门将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保护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