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1309000-2022-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文 号: 嘉教办〔2022〕3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嘉教办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嘉教办〔2022〕36号

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朱冬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加嘉定加快建立‘优秀师资’流动体系,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嘉定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始终支持本区教育事业建设,区教育局一直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嘉定教育的重点工作,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而努力。针对您的建议,下阶段尝试通过以下举措进行落实:

一、以常规流动为基础,推动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1.呼吁立法,明确教师公职身份。呼吁国家明确教师公职人员身份,并明确交流轮岗成为教师的法定义务,使教师达成政策共识。我们会通过不同渠道呼吁明确教师的公职身份,使教师们真心拥护、支持并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工作。

2.完善区管校聘,健全教师流动机制。根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嘉定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嘉教委〔2015〕30号),我区教育系统内的交流轮岗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校级领导(学校党政正副职)任期满后,按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及工作业绩,由区教育局统筹后,在区内交流轮岗。中层干部(学校各部门正副职,包括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交流轮岗。二是优秀教师和普通教师流动。优秀教师实行评审流动,普通教师实行提升型、竞聘型、分流型、互助型等方式流动。

当前,嘉定区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每年参加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交流轮岗的途径和方式多样,有见习期教师跟岗学习、跨校竞聘、加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及乡村学校支教等。新评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及正高级教师按一定比例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在此基础上,嘉定教育将进一步完善区管校聘制度,优化职称评聘及岗位设置,健全教师流动机制。根据“分级分类”和“基本比例+激励比例”的工作思路,科学测算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基准比例,合理设置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完善职称晋升机制。

3.推进学区集团化办学,率先实现学区集团内学校的教师定期流动制度。当前刚性流动政策的全面铺开在客观上存在一定困难,从学区集团内部开展教师的定期交流轮岗,率先实现集团内校际教师的全员定期交流轮岗是未来可以尝试的政策探索。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扩大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范围。

二、以特需流动为辅助,实现教育公平的愿景

教师流动政策的制定,是期望打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特需流动(即柔性流动),能够保持师资整体的良性动态发展。近几年来,宋宝平、周卫倩、陆晔、段玉文、周光珍、朱燕青等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及正高级教师纷纷加入到流动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做好高端人才的流动工作,让更多教育人才发挥能量,辐射嘉定教育。

1.明确流动教师职责,制定评价机制。区教育局将探索更新教师培养及人事考核机制,明确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提升执行效力。建立科学的教师交流绩效评估标准,激励教师不断创造新业绩,促其专业成长。激励学校积极参与此项改革,认真履行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

2.健全教师交流考核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利益。加大乡镇学校收入分配的激励力度。落实本市五个新城和乡村振兴倾斜政策,对位于嘉定新城和乡镇区域学校按照一定标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两项倾斜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出台《嘉定区教育系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实施细则》,鼓励优秀教师流动至嘉定北部四镇地区学校任教,对这部分人员在生活补贴、购房租房补贴名额、薪酬待遇、科研项目经费、职称晋升、职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为教育人才专业发展和安居乐业提供经费保障。

3.拓宽职称、职级上升通道,鼓励教师流动。落实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高中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具备不少于1个学年的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可适当放宽任职资历、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申报条件;城区中小学教师,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可优先申报。

4.提供优秀教育教学资源,满足提升需求。加强交流轮岗教师的专项培训,增强教师异校环境下的执教能力,引导教师将交流轮岗作为提升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并列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对于交流轮岗到异校的优秀骨干教师,不断助其提升专业辐射力和领导力,助其引领新学校教师专业成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和鼓励教师流动,促进我区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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