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1309000-2022-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文 号: 嘉教办〔2022〕4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嘉教办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嘉教办〔2022〕43号

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0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覃黎明、胡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嘉定新城地区加快建造综合型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清河路196号,现有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包括儿童公园部分),青少年活动中心实际使用约5000平方米,随着人口增长现有资源已无法满足社会对课外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考虑到嘉定总人口因素,未来发展需求,目前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已列入“十四五”储备项目。

对此,区教育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规划资源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有关单位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经研究讨论,拟选址新城中心区B12-4地块(东至永盛路、西至芮家泾、北至龚家浜河、南至B12-5地块),占地面积2.5公顷。项目规模按千人指标配置,按照我区目前183万常住人口,青少年活动中心面积约22000平方米。该地块能满足新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规模需求,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同时,为提高资源的集约集聚使用,方便今后活动开展,建议将区文化馆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放在同一地块,既有各自有独立的功能空间,也有资源共享的部分。

下一阶段,建议根据区级财力情况和项目成熟程度,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在相关战略、形态规划、项目审批上给予支持,并持续跟踪推进。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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