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1305000-2020-010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10日 | 文 号: | 嘉教人〔2020〕1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嘉教人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嘉教人〔2020〕12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加强2020年暑期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师生健康安全,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暑期教职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要求
1.暑期教职工离返沪管理
(1)无特殊情况,教职工暑期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可在“上海本地宝”查询全国各区疫情风险等级实时信息。
(2)教职工暑期需离沪前往其他省市的,需提前通过钉钉管理平台向学校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明确目的地和行程安排,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出行;校级领导离沪的,需提前向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提出申请, 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出行。
(3)无特殊情况,教职工暑期不离境出国。
(4)从高风险地区返沪(或有旅行史)的师生员工,一律要完成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返沪后应尽快完成核酸、抗体双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结束时要再次完成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2次检测结果合格的,经学校批准可以入校正常开展工作。
(5)从中风险地区返沪(或有旅行史)的师生员工,一律要完成14天社区(居家或学校集中)健康管理(每天2次向单位报告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返沪后应尽快完成核酸、抗体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可以申请返校,学校批准返校的相关师生应该做好防护。健康管理结束时,还应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检测结果合格的,经学校批准可以入校正常开展工作。
(6)从其他省市返沪的教职工,需完成正式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符合健康条件,并持有“随申码”绿码,方可申请返校。
(7)各校需明确教职工秋季开学返校上班或集中线下培训的时间,以便教职工做好提前返沪的各项准备。
2.加强对教职工同住人员的排摸
教职工同住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有从高风险地区返沪(或有旅行史)的,建议该教职员工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身体健康且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入校正常开展工作。
3.加强家校联系,落实每日联系制度
继续做好暑期师生疫情防控日报告、学生信息排摸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离沪、返沪情况。协同家长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建议各校主要以“云家访”形式开展暑期家访。
4.具体防控规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二、认真落实教师暑期培训和教书育人(育心)工作
1.完成教师暑期培训工作
各校要按照本区教育系统2020年暑期教师培训方案,认真落实组织区级、学区集团、校本培训工作,参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7月15日至17日,本区开展2020年暑期校园长培训。8月下旬陆续开展区级、学区集团、校本培训工作,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2.提升教书育人(育心)能力
根据市教委关于“提升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育心)能力”要求,对照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1)各校要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原则上每校应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一定规模的学校、多校区或多学段学校应酌情增加配备,保障学生就近获得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
(2)关爱学生,群育联护,落实教师家校联系制度,记录内容、频次、形式及反馈跟踪,建立任课教师联系学生首问责任制,全体教师做好学生暑期生活的生活导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汇报,加强过程辅导疏导,跟踪评估结果。
(3)建立全体教师暑假期间的学生导师联络制度,开展全体校长、教师暑期家校沟通技巧线上培训。进一步明确暑假期间要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等发展状况。
(4)教师不得违反《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得违规组织考试、拔高难度、公布学生成绩、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违规者取消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加强2020年暑期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