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充实教育辅助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加快推进嘉定教育现代化,现就2021学年嘉定区教育辅助机构人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精准聚焦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嘉定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发展定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辅助机构人员选聘工作,为打造有质量、有温度、充满创新活力的品质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拔岗位及数量
单位 | 工作岗位 | 岗位数量(名) |
区教育事务 服务中心 | 教学事务部工作人员 | 3 |
学生事务部工作人员 | 3 | |
人事服务部工作人员 | 1 | |
审计事务部工作人员 | 2 | |
党群服务部工作人员 | 3 | |
综合事务部工作人员 | 2 | |
区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 | 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工作人员 | 4 |
区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 | 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 | 2 |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人员范围
本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及部分系统外事业编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勤于干事,敢于担当。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后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6月25日前)
2.通知及动员(6月28日)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发布公告,公布具体选聘岗位及职数。
3.填写报名表(6月28日—7月2日)
根据公布的岗位数量,填写报名表并根据表内通知上交纸质稿。
4.面试与考核(7月上旬)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及考核。
5.讨论决定及聘任(7月中旬)
根据面试与考核情况,经区教育工作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6.正式到岗(8月1日),兑现教育辅助机构管理人员待遇。
附件:1.2021学年嘉定区教育辅助机构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docx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