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拟废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的公告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1-11-12 08:44:48 作者: 点击数: 次 字号:小 大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含教育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现将本区废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学校名称学校类型许可证号1上海市嘉定江桥镇民办金苗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教民131******60000328号(以下空白) 终审:局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