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接财政通知,为更好地对预算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库〔2018〕48号)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对2020年度账户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账户年度申报途径
上海市财政业务处理平台系统(俗称F3系统)
二、账户年度申报范围
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食堂账户、工会账户、党费账户、基本建设账户等具有正式批复的所有账户。
三、账户年度申报内容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户类别、核算内容、有效期限、财政批复号、年内是否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年末资金余额等。
四、账户年度申报时间:2021年1月15日之前在F3中完成上报。
具体操作见《银行账户年度申报操作手册》(附件)
编 号:计财科(通)2021—1
联系人:陈 燕 39902088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