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大众工业学校:
学校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常规化的民生工作,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沪教委规[2020]4号《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绝不能因为工作的一时疏忽,而未能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为进一步做好本区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及学生免费营养午餐工作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的政策宣传和学校资助队伍的建设工作
1、各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资助负责人、学生资助系统操作员等人员组成,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在线编辑“学校资助人员信息表”。学校资助负责人、系统操作员必须加入“教育资助”钉钉群,方便交流和资助工作的讨论。
2、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知道资助政策。要求各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印制“告知书”(样张见附件),让每一个学生的家长勾选资助的类型,学校回收学生家长签字的回单并保存备查,切实做到学校向全体学生的告知书发放率100%;告知书的回收率100%;家长在告知书上的勾选及签字率100%;学校对告知书的保管率100%。真正做到资助政策宣传无盲点、查实有依据。
3、真正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打开绿色通道,把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前移,杜绝因学生(家长)不知情,在学期开学注册时往卡里打钱,造成先收后退的现象。
二、资助对象、内容、标准
详见附件:《政策系统一览表》
三、其他事项
1.学校于开学后的一个半月内完成收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初定在5月20日前带好学生资助《申请表》一份、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到嘉定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教育局计财科内)进行核审,具体面交日期另行通知;5月底前采用集中的方法,完成学生资助系统(上海库、全国库)的数据录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月25日前学校自行完成“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的录入工作;6月底前完成在线编辑《学生资助汇总表》、上交纸质《学生资助明细表》、上交《学生资助明细表》电子文档。
2.本学期学校资助汇总表变化比较大,请各校重新下载、认真填写。其中农村低保学生:是指低保家庭中只要有一人是农村户口的受助学生。
3.学生免费营养午餐月报请于每月的8日前上报前个月的数据。
4.“学生资助”所涉及经费,公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编入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中,民办学校由教育局划拨到学校,并按要求及时资助到位。
5.既符合“学生资助”标准,又符合“学生免费营养午餐”标准的学生。一律统计在“学生资助”中,“学生免费营养午餐”中不再重复统计。
6.各校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学校校内和社会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得到精准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各校都应开展学校校内资助和统计社会资助。
7.教育资助钉钉群群号
教育资助-学前,群号23172732
教育资助-义教,群号23113201
教育资助-高中,群号23350895
编 号:计财(通)2021-3
联系人:甘文明 69160012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