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嘉定区区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教育系统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布置如下:
一、填报内容
1、绩效自评工作
各单位原则上应在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2020年所有项目的自评工作。
2、绩效跟踪工作
各单位在预算执行期间要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原则上绩效跟踪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并于9月20日前选择适时的跟踪节点完成2021年所有项目的绩效跟踪工作。
二、填报路径
请通过预算管理信息系统(F3)左侧绩效系统模块进入,或者直接登录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http://12.118.80.80:7971/bappr_new/build/)
三、其他事项
如遇系统问题,可联系闻政公司系统维护人员周才冬(16621108996)。
编 号:计财(通)2021-4
联系人:叶蓓蓓 39902027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