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2021年教育局将继续开展“助学圆梦”帮困活动。请各校按照要求加以落实,切实把好审核关,以资助需要帮助的学生,把关爱工作落到实处。有关申请标准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助学对象及条件
1、在本区公办、民办中小幼学校、大众工业学校中就读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学生品行良好,且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资助(包括发放助学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重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2)家庭经济基础差且又遭受天灾人祸,人身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
二、助学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根据不同学段发放助学金,助学金额具体为:幼儿园学生每人每年80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9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000元,高中(中职)生每人每年1500元。
三、助学办法与程序
1、提出申请。助学金申请采用个人申请和学校协助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由需要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嘉定区学生帮困助学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递交街镇民政部门或居(村)委的相关证明。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正职领导任组长,由分管领导,教导处、政教处、团支部负责人,班主任代表、家委会代表等任成员,负责审核、确定、上报申报名单。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核对,情况属实,由学校党政班子讨论决定,在《嘉定区学生帮困助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学校要严格审核,控制数量,让最需要帮助的学生接受资助。
3、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对核定后拟发放助学金的学生,在《嘉定区学生帮困助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一份留存教育局,一份由学校保存。
4、材料提交。学校将《嘉定区学生帮困助学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交到教育局A221室(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在《嘉定区学生帮困助学申请表》左上角标上序号),将《2021年嘉定区教育局“助学圆梦”帮困助学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以学校命名上传至教育局ftp:德育科-上传区—社会救助—助学圆梦—2021文件夹中,截止日期3月30日。
附件:1、2021年嘉定区教育局“助学圆梦”帮困助学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编 号:德育(通)2021-3
联系人:周云英 59927206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