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展示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推进立德树人工作, 根据上海市科艺中心通知要求,嘉定教育局拟定于2021年3月——6月举办嘉定区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比赛以“阳光下成长——百年征程 童心向美”为主题,比赛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6月
三、活动内容
(一)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二)作品规格
1、绘画
(1)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2)国画:69×69cm、69×46cm、35×138cm;
(3)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4)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书法/篆刻
(1)书体不限
(2)作品尺寸35×138cm、69×138cm
(3)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4)作品尺寸务必按照要求上交,不符合尺寸的作品将在评选前删除。
3、摄影
(1)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
(2)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
(3)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报名提交数码作品:平台上传JPG格式,大小在2~3M,提交冲印原件参加区级评选。)
四、活动要求
1、学校应广泛发动宣传,做到“三确保”。确保每位学生和家长都知晓此项赛事;确保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学生都有参赛的机会;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在做到“三确保”的基础上,挑选各项目最优秀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区级评审,如因出现不公正选拔,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由学校承担责任。
2、请严格按照规定数量上交作品,超过规定数量的学校,一律视为弃权。
3、参赛作品须为2021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请注意画面中国旗国徽、党旗党徽、中国版图等元素的准确表现。
4、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1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摄影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5、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往届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6、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7、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作品数量
各学校各组别上交作品数量如下:
1、幼儿组: 绘画3件、书法篆刻1件、摄影1件
2、小学、中学组:绘画5件、书法篆刻2件、摄影1件
六、评选方式
1、本次活动绘画、书法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
2、部分获奖学生将组织参加市级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现场比赛要求将另行通知。
七、参赛方法
请各校指派一名负责老师,关注“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从教师入口注册登录,上传该校所有参赛学生作品照片(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按提示要求选择区县、学校、组别等(新学校请联系组委会添加校名),输入学生、指导教师信息,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含有二维码的参赛表格打印并贴在纸质作品背面右下角,书法篆刻作品用回形针别在反面,收齐后由负责人统一上交至区组委会(清河路19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101室),没有二维码参赛表的作品拒收。
“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八、收稿时间
1、纸质稿提交时间:2021年4月13日(8:30-11:00,13:30-16:30),请各学校务必在规定截稿时间内提交作品,过时不收。
2、提交地点:清河路19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101室。联系人:周姝老师, 联系电话:139******3890。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1-10
联系人:高校亚 39902053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