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要求,现对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财政拨款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结余情况进行统计清理,包括:各单位2020年基本支出结余(不包含福利费的结余);应交未交的生育金;各单位2018年以前(包括2018年)项目结余和2019年、2020年已完工项目结余。
要求:1、各单位于4月6日之前通过在线编辑完成填报“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统计表”2、结余资金于4月9日前通过 “缴款书”上缴到金库,科目:110200101 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缴款书”请至区财政局1号楼207国库科王新国老师处领取。
附件:1.缴款书样张.doc
编 号:计财(通)2021-7
联系人:陈 燕 39902088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