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政府购买学位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要求,巩固和加强“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健全学生资助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全力推动各项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2017年“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基础上,开展规范管理“回头看”,继续按照“六规范”的要求,即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规范资助各环节管理。
(一)规范管理制度
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管理,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等工作,探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电子化。
(二)规范监管责任
各校要强化对学生学籍和资助工作的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管理责任。明确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学校资助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纪检和家委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如实通报、绝不姑息,切实解决监管无制度、无实效、无威慑“三无”问题。
(三)规范资助程序
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加强受助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把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重点解决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明确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四)规范资金管理
完善资助经费保障机制,重点解决资助经费不到位问题。建立明确的资金拨付机制,明确各级各类资助资金拨付时间节点,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有关结转结余资金处理机制,重点解决结余资金长期趴账、结转冲抵不及时等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信息管理
明确学籍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明确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各级各类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以及审核不及时、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六)规范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各校要从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提高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站位,选优配强资助干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资助队伍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规范管理意识
各校主要领导要亲抓落实,对照规范要求与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纠正与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做法,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受助标准、改变资助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里等不当规定;将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提高资助育人成效。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校要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国家要求制定而未制定的,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一律按要求增补制定;凡是已制定制度与国家政策规定相违背的,如改变用途(奖学金当助学金、助学金当奖学金)、降低发放标准、额外增加不当受助条件等,一律废除重新制定;凡是政策执行走样的,如扣发错发漏发晚发、暗箱操作、骗取套取等,一律立即纠正,并追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
(三)明确责任,健全定期检查制度
学生、财务、资助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各校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六规范”的要求,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于4月25日前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A309计财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4月25日起开展重点抽查工作。
编 号:计财(通)2021-8
联系人:甘文明 69160012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