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托幼机构)、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根据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2021〕7号)精神,我区决定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的条件申报。已被推荐参加 “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成果不用再申报(由市根据评选结果直接择优推荐);已获往届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方式
1.申报人需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对照要求申报。
2.鉴于本次国家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时间跨度大、要求水平高,请推荐单位认真把好质量关,确有符合条件的高质量成果每校可申报1-2项。
3.各单位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育学院科研部李佳兰老师(办公地点B-420室,联系电话39902146)。具体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见附件2。需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需单位盖章)。
(3)参评成果原件1份。
(4)重要证明材料1份。
(5)上述纸质材料同版电子稿发至KYSXMGL@163.COM邮箱,务必以“成果名称+承担人+单位名称”命名。
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编 号:基教(通)2021-8
联系人:王冰清 39902050
杨文斌 39902114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