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嘉定区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的实施办法》(嘉教〔2020〕11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0年度引进到本区学校工作的外省市、外区教育领军人才。
2.2020年度录用到本区学校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
(具体对象要求和补贴金额见嘉教〔2020〕11号文件)
二、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嘉定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的程序进行。领导小组下设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科。
1.学校申报。学校在对2020年度招录的优秀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学校优秀教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向区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上报前须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表现。
学校于4月18日之前将《嘉定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A323李老师,《申报表》电子版上传FTP(上传路径:人事科—上传区—“2020年度引进优秀教师补贴申报”文件夹)。
申报补贴人员须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知晓并承诺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在嘉定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10年。享受补贴人员在10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需退还当年补贴(按年度折算)。不满10年服务期限个人提出离职的,均需退还全部补贴。
2.专家评审。认定工作办公室对各校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
3.领导小组审定。嘉定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名单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发放办法
区教育局将根据认定结果向补贴对象发放一次性补贴。该补贴不得与其他区级人才奖励重复享受,原则上就高享受一项。
附件:1.2020年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报材料清单.doc
3.《嘉定区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的实施办法》(嘉教〔2020〕11号).pdf
编 号:人事(通)2021-2
联系人:闵 磊 39902032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