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院、大众工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一名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和“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要求,以全面教育质量观为核心,深化教改理念,和谐教育态势,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包括民办学校)的校(园)长、专职任课教师;区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
二、评选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推荐、综合评审。
三、评选人数
十佳教改之星:10人
十佳教改之星提名奖:10人
四、申报条件
(一)课程改革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各项法规政策,爱岗敬业。
2.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扎实的管理理论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正确的育人观、质量关、发展观。
3.积极组织或参与学区、集团或本单位的课程改革,成效显著,管理经验和成果在本单位或区域有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4.主要聚焦课程改革,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应为校(园)长及教学管理工作者。
(二)教学实践类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注重学习,大胆创新,具有先进的教改理念,在学科教学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科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精神。
3.探索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学-评”策略,改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教学质量高,且在区域内有良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4.主要聚焦教学改革,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应为一线学科教师。
(三)教学科研类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善于研究,勇于探索,积极参与各类与教改有关的学术与科研活动,积极领衔或参与区级教改项目,教学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有区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3.主要聚焦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突出2019年以来的工作事迹,一般为教研员、科研工作人员、区学术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等。
五、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4-5月):单位广泛发动,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1名候选人,由单位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并公示3天后推荐给区教育局。
2.组织评选(5-6月):评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评审甄选出20名“十佳教改之星”候选人;第二阶段,组织“十佳教改之星”候选人面试,具体要求届时另发通知。
3.名单公示(6月):评审小组根据材料和面试情况初步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提交局党政班子会讨论决定,确定的正式人选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
4.表彰宣传(9月):获奖者由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授予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及“十佳教改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和奖励,并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六、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荐评审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七、材料报送要求
1.《第二届嘉定区“十佳教改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荣誉证书等,著作要求原件,其他用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及事迹材料后报送。
纸质版上交区教育局A505室,电子版上传至FTP教育局-宣传-上传-“十佳教改之星”文件夹。截止时间5月14日(周五)下班前。
编 号:宣传(通)2021-2
联系人:沈 婷 39902154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