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集中展现嘉定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的精神面貌、精神品格,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时刻准备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接力奋斗,依据《“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上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管理办法》(沪团委联〔2017〕19号)(以下简称《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评选2020-2021年度“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嘉定区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
1、在本区中小学就读的二年级至九年级少先队员。
2、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
3、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4、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红领巾创新创意创造活动、“动感中队”等活动,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二)嘉定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1、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健全、活动活跃、集体主义精神强、工作规范有特色。小学应规范全童入队,入队前教育扎实规范,初中学校要注重团队衔接,创新开展符合初中生身心特点和需求的少先队活动,健全少年团校、团课制度,规范开展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普遍建设“动感中队”,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常态开展,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强,队组织有吸引力、凝聚力。
(2)少先队思想引领有实效。重视加强红色基因和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创造性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听党的话、跟党走。
(3)队员自主性锻炼发挥充分。坚持民主选举少先队委(队长),每年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发动少先队员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自主建阵地,锻炼队员自主实践能力,培养小主人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4)基础队务规范。规范使用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标志等少先队基本标志礼仪,规范举行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特色鲜明、利用率高。
(5)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经常性参加少先队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2、嘉定区优秀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有活力、凝聚力强。人人参与、常态开展“动感中队”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
(2)有效开展少先队活动。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开展全国和市少工委面向基层的少先队学习实践活动,用好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生动活泼的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效果好、有特色。
(3)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好。坚持民主选举中队委(队长)、小队长,发挥好小骨干带头作用。队员小主人意识强,人人有岗位,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二、评选名额
1、根据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要求,2020-2021年度“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共评选283人左右,区优秀少先队员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详见附件1)。其中,优秀少先队员名额多于3名(包含3名)的学校推荐的区级优秀少先队员中,学校大队委员会成员不多于40%,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分别不多于50%、30%。区优秀队集体分为优秀大队和优秀中队,其中小学阶段(2-5年级)共评选产生区优秀少先队大队4个,区优秀少先队中队25个;初中阶段(6-9年级)共评选产生区优秀少先队大队4个,区优秀少先队中队25个。各校可结合实际,自荐参评区优秀少先队大队和中队。
2、各校按照文件精神,参照评选条件,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个人和集体。要严格民主推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队员推荐的方法,通过综合考评、答辩等选拔方式并经大队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政会议审核,产生校级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并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校级优秀少先队员不得超过全校队员总数的4%,要注意各年级、性别、民族、比例、和队干部比例,适当关注孤残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校需从校级优秀名单中按要求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参加区级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
3、区少工委将组织本地区团、教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校推荐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产生本地区优秀个人、集体名单并张榜公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校少工委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下发评选通知。在优秀个人(集体)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注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注重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作用;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优秀个人(集体)评选出来,形成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2、区级荣誉候选人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中小学校按照区级评选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经民主推荐、综合考察、集体讨论、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等程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少工委应成立评审小组,认真审核学校评审程序和候选人推荐材料,精心组织差额评审。差额评审要完善评价要素,扩大评委构成,注重体现普通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意见,确保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
3、学校少工委须进一步重视推荐对象的事迹挖掘和宣传。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撰写和审核候选人推报材料,确保事迹真实可信,对于推荐对象所获荣誉情况,应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是未列入市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非体育类)项目目录的竞赛奖项,一律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列入推报材料(体育类奖项不做此限制)。要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典型事迹,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做到评选表彰一个,教育激励一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星期三),逾期不再受理,名额视为自动放弃。
2.需要报送的材料有:《评优候选人(集体)汇总表》(附件2)、《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登记表》(附件3)、《嘉定区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附件4)、公示情况说明(附件5)。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请交至嘉定区少工委办公室(德富路1288号1322室);电子版请发送邮箱:shjdsgw@163.com。
3.《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登记表》(附件3)须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字,以承诺事迹真实。
附件:1、“嘉定区优秀少先队员”名额分配表.doc
编 号:少工委(通)2021-3
联系人:政 荔 59915706 181******0729
蔡 冉 39908396 137******5235
徐斌超 39908397 186******5628
少先队上海市嘉定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