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4月26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4月29日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附件1)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请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最近修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执勤工作规范(试行)》(附件2),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防范“三防”(人防、物防、技防)问题排摸,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保安基本要求。请各学校认真排摸现有保安员年龄、上岗证等基本信息,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根据文件中保安员的基本要求配置学校保安。根据保安员年龄要求,5月底之前务必完成超过60周岁的保安员的清退工作;根据沪教委青(2014)18号文规定“保安员年龄不宜超过55周岁(含),身高不宜低于165厘米”的要求,6月底之前平稳完成超过55周岁保安员的转岗工作。自聘保安的民办学校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与专业保安公司的签约工作,确保6月底之前全区所有学校的保安员均由专业保安公司提供,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专业保安员证,且能使用“智慧保安”APP进行上下班考勤打卡。
2.保安数量要求。各学校日常保安和叠加保安的数量必须符合文件要求。从目前排摸督查了解的情况看,民办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4人叠岗保安”和日常“1门2保安”数量不符合要求情况时有发生,请予以重视,立即整改到位。各学校不符合高峰时段保安叠岗要求的情况下,不可以开放边门放学,若有此情况,请立即整改,关闭边门。学生不出入的机动车专用出入口在开放情况下,至少要有一名保安执勤。
3.装备要求。请各学校根据文件中关于保安防护装备的要求和图片样式,清点学校现有装备,若有缺漏,及时采购添置,添置工作要符合财务规范要求。从本区目前的基本情况看,各校必须按照保安员数量重新添置白色的勤务头盔(原有黑色的头盔不符合新的要求);必须根据每日执勤的保安员、护校安全老师、志愿者的最高数量添置反光背心(数量上可略增加,以防遗失和不时之需),必须至少有2个警笛哨(一个保安员用,一个每日大门口值勤行政用),折叠式可锁约束叉、圆形盾牌以及寄宿制学校的强光电筒等其他标配装备若没有或损坏,也必须添置。装备自行采购工作争取在5月底完成,采购途径可咨询属地派出所。
4.履职要求与勤务规范。请各校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代表认真学习保安勤务规范要求,做到了然于心,确保学校日常安保工作监督到位。各公办学校和民办随迁子女小学要督促沪杰安保公司,于5月底之前完成保安履职要求和勤务规范的培训与实践,其他民办学校由各校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代表负责加强对保安的培训、指导与监督。
5.安防设置整改。今年是公安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为真正落实文件中“四个100%”的要求,4月29日-5月6日,公安嘉定分局对全区所有学校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发现不少学校依然存在一键报警按钮没有、损坏、断网、不会用,“实体围墙+电子围栏”总高度不满2米,大门口平移门没有反攀爬倒刺,监控视频存储不满30天、断线、模糊、遮挡,周界报警故障等问题,请相关学校尽快落实整改。
6.联合督查工作。为确保以上各项工作在建党100周年之前全部落实到位,6月1日起,教育局将会同公安嘉定分局就以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doc
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执勤工作规范(试行).docx
编 号:安全(通)2021-5
联系人:秦 红 59538976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