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点: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的意见》(沪府办﹝2012﹞20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制订的<嘉定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嘉府发〔2018〕38号)要求,嘉定区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中小幼学校应设置特教教师岗位。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学校要求
(1)学前特教点或有随班就读在籍学生的学校。
(2)有特教资源教室并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尚未配备专职特教教师的学校。
2、教师要求
(1)热爱特教工作。
(2)持有特教上岗证。
(3)从事特教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
(4)在各级各类特教评比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5)能较好地完成特教工作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嘉定区普通中小幼专职特教教师任职要求》(附件1)。
3、其它要求
(1)专职特教教师的周任课时数,参照市教委《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95)第40号〕文件中的教师系列的“其他”一项计算。周任课时数必须充分保障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在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学校需要兼任其他工作。
(2)每校申报1名,随班就读学生在5人以上的可适当增加配备人数。
二、申报办法
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经公示3天后,填写《嘉定区普通中小幼专职特教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于2021年6月18日前上交教育局基教科A211室姚宏伟老师处,同时将同版《报名表》电子稿上传至嘉定教育/基教科/上传区/2021学年专职特教教师申报相应文件夹内。
三、评审程序
1、区教育局基教科协同相关科室及专家,成立评审小组。
2、基教科和区特教指导中心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4、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名单,并公示评审结果。
编 号:基教(通)2021—11
联系人:姚宏伟 39902055
修成静 39902052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