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嘉定区区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审计监督工作办法》及区财政局的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度委托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告审计,现就配合做好审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配合做好审计的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具体负责人与受托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并准备审计所需的各种材料。审计的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审计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资料;二是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确认;三是要为受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要的审计工作条件。
3、加强沟通。各单位要加强与区教育局、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整改。
说明:
1、年报审计费用由各预算单位承担。
2、各预算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及时与相应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购买服务合同)。
编 号:计财(通)2021-15
联系人:任素琴 39902027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