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含各类民办学校):
2021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在职(退休)教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投保工作因《嘉定区教育系统在职(退休)教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章程》修订而延后,现将启动投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修订章程
结合当前保障工作形势,教育工会对《嘉定区教育系统在职(退休)教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章程(2018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嘉定区教育系统在职(退休)教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章程(2021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投保工作
各单位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在职(退休)教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章程(2021版)》做好投保工作(保障期从2021年1月1日起算至12月31日)。
(一)办理投保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在职教职工团体投保单》、《退休教职工团体投保单》各二份,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在职教职工团体投保名单清册》、《退休教职工团体投保名单清册》各二份,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银行缴费的贷记凭证或网上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A4纸复印)(不能用现金解款单)。
4、《团体投保单》和《投保名单清册》电子稿必须在办理投保手续前(2021年6月17日前)上传至FTP:教育工会∕上传专用∕2021年投保专用文件夹内各片组文件夹中。
5、投保工作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4、5、6。
(二)保障费用
1、在职教职工(含非编人员)的保障费为每人100元,由所在单位从补充医疗保险中支出。
2、退休教职工的保障费有变化,为每人220元,由所在单位从福利费中支出。
3、保障费一律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的保障费须分两笔汇出(并在汇单上注明在职或退休)。汇款的户名、账号、开户行为:
(三)缴费及办理投保手续的时间、地点:
1、缴费汇款期限:2021年6月17日前。
2、集中办理时间:2021年6月15日、16日、17日。
3、办理地点:教育局A317室。
(四)关于对各类民办学校投保的几点说明:
1、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但团体投保率必须达到符合投保条件教职工总数的90%以上。
2、连续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教职工方能参加投保。
3、参保对象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
编 号:工会(通)2021-10
联系人:林照辉 39902030
嘉定区教育工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