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嘉教人〔2019〕50号)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办法》(嘉教〔2020〕13号),现就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学年度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
二、考核内容
(一)2020学年度学科带头人履职情况及重点项目阶段实施情况。
(二)2020学年度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履职情况。
三、考核实施
(一)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的考核:
(1)学科带头人填写《2020学年度嘉定区学科带头人履职情况表》(附件2.1)及《2020学年度嘉定区学科带头人重点项目考核表》(附件2.2),学校根据实际评定等第。
(2)在嘉定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依据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由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聘请专家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
(二)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的考核:
(1)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2)由学校自行制定方案进行考核。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嘉教人〔2019〕50号)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办法》(嘉教〔2020〕13号)规定,在《2020学年度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评价表》(附件4)已设定相关考核指标作为各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所在学校考核依据。其中80%为规定考核指标,20%为学校自主设定考核指标。学校根据考核方案,对优秀教师履职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做到一校一方案一评价表。
(3)学校在考核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并注重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严格对照优秀骨干教师和学科新星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分,拉开差距,不能同分同名次。考核结果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考核结果上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5)考核内容和过程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所有考核材料保存三年,备查。
四、考核安排
(一)2021年8月4日,发布通知,布置工作。
(二)2021年8月30日——9月3日,上交考核材料。
(三)上交材料情况:
1.第十届学科带头人上交材料:
(1)每一位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材料装一个材料袋,材料袋封面上贴:《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目录表》(附件1)
(2)《2020学年度嘉定区学科带头人履职情况表》(附件2.1)及《2020学年度嘉定区学科带头人重点项目考核表》(附件2.2),表格内学校给出考核意见并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工作室的资料自行至钉钉“双名工作室”填报及维护(此项不用上交)。
2.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上交材料(一校一材料袋):
(1)《 ***学校2020学年度区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考核方案》(注:学校校名写全称)
(2)《2020学年度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考核评价表》(一人一表)(附件4),需学校盖章、确定得分及学校优秀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3)附件5《2020学年度嘉定区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考核汇总表》纸质稿2份,一份贴材料袋封面,一份放入材料袋;电子稿通过钉钉上传给教育学院钱丽君老师。
(四)学校完成相关考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教育学院B211)钱丽君老师处(电话:39902110)。
附件:1.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目录表.docx
2.2020学年度学科带头人履职情况表及重点项目考核表.docx
4.2020学年度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考核评价表.xlsx
5.2020学年度嘉定区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考核汇总表.xlsx
编 号:人事(通)2021-7
联系人:李珊珊 39902032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