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2021学年度的学杂费等专用收据已到,请携带“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于2021年8月25至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到下列相关地点领取。具体如下:
1.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区教育局A—304室领取;
2.学杂费专用收据到区财政局(仓场路3333号)国库科领取。联系人:黄陈晨老师,联系电话:69985939,办公室:208室;陶老师,联系电话:69985964,办公室:209室。
编 号:计财(通)2021-22
联系人:徐业正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