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大众工业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20〕45号),春季学期的3月和秋季学期的9月作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4号)(见附件)要求,常抓不懈宣传近视防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儿童青少年用眼行为改进率和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
(二)改善学生视觉环境。各校要高度重视改善教学条件等对预防近视的重要性,落实学习、阅读场所的采光和照明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等个性化调整学生座位及课桌椅高度,适应学生生长发育需要。
(三)加强电子产品管理。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监督管理。家长在陪伴孩子时以身作则,科学理性对待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远离“电子保姆”。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
(四)有效带动家长参与。各校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课堂、家长学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近视危害性,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引导家长提高家庭的眼保健意识,营造爱眼护眼的健康家庭氛围,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积极开展亲子体育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及时陪护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到正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切勿相信虚假广告。
(五)规范近视数据报送。各校要充分认识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落实每学期开展视力监测及信息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待市教委下发相关文件后再行部署。2021年秋季学期视力监测结果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保护工作,统筹推进、部门联动、聚焦关键、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利用秋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形式。各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爱眼护眼科普宣传。
(三)突出公益。各校要坚持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四)注重实效。各校要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将推进近视防控宣传教育与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切实履职尽责,谋实事、出实招、见实效,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校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经验,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打包上传2021年秋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工作总结及2-3张活动照片(高清原图)至FTP/教育局/体卫科艺/上传区/2021年秋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的通知》.pdf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1-58
联系人:赵艳珠 39902023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