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强校工程”市实验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的意见》(沪教委基〔2018〕45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初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教〔2018〕57号)和《嘉定区12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了解“初中强校工程”市实验校“一校一策”推进成效,现决定于2021年11月至12月对本区“强校工程”市实验校开展“一校一策”推进工作评估,评估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二、评估对象
12所“初中强校工程”市实验校
三、评估内容
1.“一校一策”
学校强校工程“一校一策”推进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成效。
2.课程教学
①听课:各学科教研员原则上听课数量不少于3节,听课时间段为第1节课至第5节课,听课班级以毕业班为主。听课数量不到3节的教研员与备课组、教研组访谈交流,进行问诊把脉,形成访谈记录。
②查阅资料:学生作业、教师教案、教研活动记录。
3.教育质量
学校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有效策略和实际效果。
四、评估组织
嘉定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遴选专家团队组成评估工作小组,组员包括区内外资深教研员、专家、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等约10人左右。
五、评估程序
1.评估前准备。评估工作小组在评估前制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队伍,对即将接受评估的学校进行评估前培训,使学校明确评估要求和程序等。
2.学校自评。学校根据强校工程“一校一策”推进情况,选取最有成效的实施项目,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一般包括“一校一策”重点实施项目内涵概述、实施策略、已有成效及改进方向等。
3.集中汇报。学校按“一校一策”重点实施项目分主题分小组进行集中汇报和答辩交流,由评估专家团队进行集中评审,学校校聘专家需全程参与。
4.现场评估。通过课堂教学观摩、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现场评估。通过校长汇报、教学管理干部座谈等方式进行学校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情况评估,学校校聘专家需全程参与。
5.评估后工作。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完成评估意见书,被评估学校根据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改进的要求制定改进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基教科。
六、资料上交
学校在接受评估前一周提交下列材料至区基教科A217办公室,联系人:周骏,电话:39902051。
1.学校“一校一策”重点实施项目自评报告(盖有学校公章)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电子稿上传至FTP/教育局/基教科/初中强校“一校一策”重点实施项目自评报告文件夹。
2.学校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报告(盖有学校公章)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电子稿上传至FTP/教育局/基教科/初中强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报告文件夹。
附件:1.嘉定区“初中强校工程”“一校一策”重点实施项目集中汇报安排表.docx
2.嘉定区“初中强校工程”“一校一策”推进工作现场评估安排表.docx
3.嘉定区“初中强校工程”“一校一策”推进工作现场评估日程表.docx
4.嘉定区“初中强校工程”“一校一策”推进工作现场评估教研员资料查阅评价表.docx
编 号:基教科(通)2021-19
联系人:周 骏 39902051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