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7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推进本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方案》(嘉教〔2020〕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现决定开展嘉定区第二批紧密型学区集团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目标
着力加强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通过促进组织更紧密、师资安排更紧密、教科研更紧密、评价更紧密、学生培养方式更紧密,激发学区集团合作共进的创新活力,实现管理、师资、课程、文化等互通互融,提高每一所成员校的办学成效,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申报对象
嘉定区学区或集团,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被评选为第一批紧密型学区集团的学区或集团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管理体系健全,组织管理紧密:学区集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发展规划、章程、制度,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内部组织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良好态势。
2.流动机制优化,师资安排紧密:建立学区集团内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办法,促进优秀教师资源辐射与共享。发挥名师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学区集团内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素质提升。师资培训统筹安排,培训资源共享,培训内容聚焦重点。
3.课程教学共研共享,教学科研紧密:积极开展联合教研活动,发挥优秀教师、优秀教研组的示范辐射作用。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
4.学生共育贯通培养,培养方式紧密:建立学生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课后服务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学区、集团在学生德育、体育、科技和艺术活动及家校合作方面的水平。通过教师走教、学生走校等模式,探索学生共育培养路径。
5.办学成效显著,学区集团办学紧密:聚焦学区集团、成员校的绩效评价和教育质量,重点评审其办学成效与特色。
四、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区集团依据《嘉定区第二批紧密型学区集团评审指标(试行稿)》(见附件),完成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字数为3000字左右),于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电子稿上传至FTP/教育局/基教科/第二批紧密型学区集团申报材料文件夹中。
五、评审要求
11月中旬,教育局组织申报单位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嘉定区第二批紧密型学区集团名单,并在嘉定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嘉定区第二批紧密型学区集团评审指标(试行稿).docx
编 号:基教科(通)2021-20
联系人:凌雪花 39902042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