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按财政要求,现将2021年年终关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调整预算定稿
11月30日前,2021年调整预算编制定稿,预算全部导执行;
二、202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当年预算执行
1、12月份不签发转账支票,公积金转账支票请在12月3日前送抵银行,避免出现支票无法清算问题,同时需要注意12月份委托收款业务;
2、各预算单位在12月10日前上报12月工资外发放信息;
3、12月14日前,完成直接支付、实拨资金拨付;
4、12月15日下午3点前,完成零余额授权支付业务拨付;
5、12月16日前,完成直接、授权支付退票的再支付及清算;
6、12月17日前,完成直接、授权支付额度核对、注销。
核对方式:在“单位指标情况表”中分别核对直接、授权支付的“计划累计申请金额”=“支付申请金额”=“支付凭证金额”=“支付回单确认金额”。
三、2021年12月17日之前完成对账、账务处理
12月初,对11月累计支出数据进行预对账,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应付代管资金余额(对账数据届时另发):
(1)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预算内支出+单位零余额用款额度(预算内)
(2)财政应付代管资金余额=单位其他应收款(应收同级财政)+单位零余额用款额度(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支付的截止日期:12月24日下午3点前
当年预算支出形成的结余不得在12月上缴国库。
五、关于在新系统中上报2022年1月工资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编 号:计财(通)2021-28
联系人:叶蓓蓓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