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计划2021年对本市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调查,根据要求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问卷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二、调查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如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等。
三、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四、具体实施
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调查二维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学校的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月19日。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即可进入问卷填答。
五、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积极动员教师、学生、家长等参与问卷调查。
2.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编 号:督导(通)2021-9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