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幼、成人学校:
为做好2021年绩效评估工作,提高工作满意度,请围绕指导能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实效等方面,对表格中所涉及的单位进行客观评价(在表格相应的空格中打“√”)。 评价表(盖章)于12月8日前交教育局A-305(督导室)。
具体要求:
1.参与对教育学院、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打分的单位: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含民办)
2.参与对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评价打分的单位: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民办三级幼儿园除外)
3.参与对青少年活动中心评价打分的单位:各中小学(含民办)
4.参与对嘉定劳技中心评价打分的单位: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民办嘉一联中、迎园中学、启良中学、疁城实验学校、南苑中学、德富路中学、练川实验学校
5.参与对南翔劳技中心评价打分的单位:南翔中学、怀少学校、苏民学校、上海大学附属嘉定留云中学、嘉定二中、封浜高级中学、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中
6.参与对浏河营地评价打分的单位:各高中(交大附中嘉定分校除外)、各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含民办)
7.参与对成教学院、老年大学评价打分的单位:各成人学校
8.参与对教育评估事务所评价打分的单位:各民办学校(含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民办幼儿园
9.参与对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评价打分的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三级幼儿园除外)、成人学校
10.参与对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评价打分的单位:开设托班的幼儿园
附件: 2021年嘉定区基层学校对教育学院等单位工作评价表.doc
编 号:督导室(通)2021-10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