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董事会:
2021年学校绩效评估工作已开始,请围绕学校依法规范办学、教育经费使用、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学质量、办学成效等方面对学校工作给出客观评价。评价等第为“优”(3分)、“良”(2分)、“中”(1分),请在相应的等第下打“√”。
评价表(盖章)于12月8日前寄教育局A-305(督导室)。
附件: 2021年嘉定区民办学校董事会对学校工作评价表.doc
编 号:督导室(通)2021-11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终审:局办